违反党纪政纪的处分类型

法律分析:1。违反党纪的处分包括:对党员的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对党组织的处分,包括改组和解散。二、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三、组织处理主要包括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调离、降职、辞职、辞退等形式。

法律依据:《中国生产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第七条* * *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政策、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必须受到追究。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经济问题交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腐败案件。第八条对党员的处分种类: (一)警告;(2)严重警告;(三)撤销党内职务;(四)留党察看;(五)开除党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六条* * *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奖励: (一)欺骗、骗取奖励的;(二)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三)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影响称号声誉的;(四)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 (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4)降职;(五)辞退;(6)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