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地区的历史演变

江津、属凉州,周属巴国,秦属巴郡。南北朝以前是江州郡。

南北朝时期,南齐永明五年(公元487年)建江州郡。西魏(553-557年)改江阳郡,亦置祁门郡,郡治在今江津顺江;北周孝文帝元年(557年),郡府迁数河。

隋朝,帝皇三年(583),祁门县废。18年(公元598年),因县城位于长江边,改江阳县为江津县,属禹州。

唐朝武德三年(620年),在江津县西部设万春县。武德五年(622),改称万寿县。

宋朝,乾德五年(967),撤销万寿县,并入江津县。

元朝时高达16 (1279),属重庆道督署管辖。

明朝洪武九年(1376),建立重庆,江津仍属重庆。

在清朝,江津县属于四川省。康熙七年(1668)改为川胡巡抚,康熙19年(1680)改为川陕甘川东巡抚,巡视重庆。

民国时期,民国元年(1912),重庆蜀军政府与四川军政府合并,成立重庆府府,后改为川东观察团,辖川东南54州、部、县,后改为川东观察团,辖江津等36县。24年(1935),属四川省第三行政督察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1949、65438+二月属四川璧山地区;1950年,璧山地区划归川东行署;1951年1月,璧山地区由璧山县迁至江津县,更名为江津地区;1960年,江津地区驻地迁至永川,仍称江津地区,后改为江津地区;1981年改为永川地区;1983年2月,永川地区撤销,并入重庆,江津县归重庆管辖;1992年,江津撤县设市,为省辖县级市,四川省政府委托重庆市政府代管;1997年,江津划归重庆直辖市管辖;2006年,江津撤市设区,行政管辖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