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宦官的历史
宦官制度始于周代,各种头衔的宦官的数量和职位在李周都有明确的记载。此时宦官人数较少,属于家臣的一部分,主要负责守卫宫门、传达命令、服务日常生活等杂务,地位较低。但因为宦官是为国王服务的,所以容易获得国王的好感,可以对国王施加一定的影响,甚至参与政治。春秋战国时期,一些宦官,如齐宗吊、宋,开始挤进统治者的行列,参与政治活动。秦汉时期,随着君主专制制度的加强,宦官制度也得到了加强,宦官的任用也走出了宫廷,正式进入政治领域。秦王朝宦官赵高被任命为宰相,大权在握,掌管朝政,策动废立。汉代宦官担任中书官,中书官拥有宰相的实权。但在制度上,宦官仍然属于一个小政府,受大臣们的监督。东汉以后,官职全部由宦官担任,宦官可以享受与朝臣同等的俸禄、食邑、粮租。从此,宦官正式拥有了自己的权力体系,成为干预国家政治的特殊力量。“宦官”一词也正式见于《后汉书》。和帝以后,小皇帝更加频繁,母亲来朝,导致外戚和宦官轮番执政。在权力斗争中,宦官集团获胜,出现了五人同任,十名常侍遍布各郡,皇军也被他们控制的局面。魏晋以后,接受前代的教训,历代对宦官的公务都有严格的限制,但都因为没有触及宦官制度而不了了之。从唐玄宗开始,宦官可以统治一般的政治事务,监督军队,组织军队出征。安史之乱后,宦官担任唐使代替皇帝决定政务,宦官还担任兵部尚书、武官、神策军统帅,并担任节度使,于是宦官成为定制。其权力之大,以至于晚唐时期,从肃宗到赵总,都是由宦官建立的。真的是“所有的机会和担当的情怀,九分浪费都是自己定的。”皇帝和官僚反对宦官的斗争,“二王八马司马事件”和“甘露之变”都以宦官的惨败而告终。宋朝时,童贯执掌军权20年,人称“相”。虽然元代的侍卫制度不利于宦官窃权,但宦官仍介入废除。明朝皇权空前扩张,宦官制度达到顶峰。其机构之复杂,人员之冗余,在历史上都是前所未有的。李健亲手印了太监的《权如傅园》;宦官可以代皇帝批官,实权在内阁记录之上。明朝末年,内阁大臣被任命后,要先拜访司礼达。掌管东厂的宦官“权力不亚于一般宪法”,东厂作为“朝廷心腹”,可以刺探王宓以下的臣民。明朝灭亡前夕,城防大权全部掌握在宦官手中,最终开门迎接投降。但是明朝的宦官并没有对皇权构成威胁。杰出的宦官,如“李皇帝”刘瑾和“九岁”魏忠贤,仍然掌握在皇帝手中。清朝宦官制度严格,禁止带兵,宦官改姓王,使他们无法形成自己的权力体系。宦官干预政治的程度远不如历代。历代宦官机构对宦官岗位的设置没有严格的限制,其制度、组织、职责历代不同。早在西周时期,就有宦官,他们被称为项伯、四公和殿官。战国时,赵有官令,秦有监。秦汉时期有官令,隶属于一个小政府。东汉以后,宦官担任的职务有:一般仆役、黄门令使、黄门令使、黄门使、画室使、玉堂使、丙使等。,并为黄门、叶挺、永祥、禁军衙门、神社供奉和钩盾等制作敕令。皇后官职属于以下几天,皇后官职属于长辛号和长乐少府,都是太监,属于少府。南朝的宦官都属于大长秋。北齐时,长丘寺掌有宫殿、亭台。省里也有中仆,还有中仆和中仆。隋、唐、宋都有内政省。在隋朝,有内廷侍郎,内廷侍郎,等等,领导食品局,法院,宫殿,Xi官员,内仆,和政府内部。大业三年(607),改内务府为长秋监,加入进士。唐朝的内务府,也叫内务府、北府兵、北府兵,都是用官,包括内务府、内务府、内务府,以及下属的局如、宫闱、关、内务府、内务府。到了宋代,又把关系比较亲近的人加到内省,称为“前后省”。南宋时并入内务府,职衔皆知。官方称有内克省和延福宫的大使。元丰被改制成了一个医生,是一般的仆人,也是正式的仆人。辽代有内省使和副使。在内务部,有黄令,内讧等。内务府统治者隶属玄晖书院,有固定侍从。元朝的宦官是负责为朝廷服务的,他们有服务的能力,互相认识。明代宦官总数达65438+万,宦官机构有24个衙门,分别是李思等十二监、俸禄等四司、战局等八局。此外,内府还有各种仓库,包括甲等十个仓库、御酒、御药等室、甲、安民等厂、府尹东西厂、京营等。二十四衙门的太监,经常被派去担任田卫、织工、护卫、城船、仓库和神社的监管,以及军队监管、采购、粮食税、矿业税和海关清关的大使。清朝初年沿用明制,行省合并为十三衙门。后来被废除,宫内一切事务由敬室(又称宫监室)处理,隶属内务部。宦官由宦官掌管,宦官掌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