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瑾结局评析

刘瑾被判的刑,学名“齐”,即凌迟,又称削、削、寸。把身上的肉一个一个割开,肉割干净了但人还没死。对刽子手的刀数也有明确要求。“灵池”,原字为“灵池”,“原说是山渐起,凶手欲缓死,故亦取渐之意。”(清代沈家本释义)谁说中国古代解剖学不如西方?就连凌迟借用的比喻也是如此诗意而准确。

刘瑾和郑智使用的刀数虽然骇人听闻,但史书上并没有具体的行刑记录。在“历史宜粗不宜细”的传统观念下,受刑人所经历的苦难不可能让别人感同身受。然而,袁崇焕的死刑却被如此详细地保留了下来。那次悲惨的处决是世界历史上最黑暗的一幕。因为它是如此生动地呈现在我们面前,耳朵可以闭上,眼睛可以闭上,但文字记录却令人难忘。那一幕仿佛就在那里,久久萦绕在我们心中,让我们永远诅咒那个酷刑无处不在的黑暗时代。

虽然刘进士真的罪有应得,但我们还是不能赞美他所受的折磨。折磨就是折磨,永远都是折磨,不管是强加给好人还是坏人。

事实上,邓之诚《骨徐栋记》中记载的刘瑾砍的刀数并不准确,因为刘瑾是宦官,在此刑之前多年就已经受过两次阉刀。所以,他挨的刀的确切数目应该是4202刀。然而,他愿意拿走那两把刀。

刘瑾在政治上很有天赋,从来不拿国家大事当笑话。在历史上,刘瑾将奏章带回私处后,与大嫂礼部尚书孙聪、华亭人张文勉商议,再由大学士焦芳润色,经内阁李东阳审核后签发。这是非常谨慎的。在他的职业生涯中,他对政治制度进行了许多改革,并针对当前的弊端推出了一些新的法律。所谓“刘瑾变法”。相传刘瑾在郑德三年八月创制了《精米法》。“那些天生尴尬的人,知道自己诬告了旧事,在精米的情况下,中外不得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