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盐田港」是否有李嘉诚为大股东,但前十大股东为何没有他?
是李嘉诚。
李嘉诚的子公司参股深圳盐田港三期工程,持有65%的股份。深圳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深圳市董鹏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2月26日1994、165438+10月5日,开始使用现公司名称“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是深圳市政府授权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股东的权利: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大会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东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制止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
相关规定:
2014年7月22日晚间,上交所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征求意见稿)》,对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和约束。业内人士预计,深交所近期也将发布此类意见稿。
减持意见稿明确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持股5%以上的股东,预计未来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可能达到或者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的,应当在首次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知上市公司,并提前披露其减持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