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自建房最新政策是什么?
法律解析:1,城里人不允许在农村买地建房。2.未经批准或未经批准不得开工建设。3.避免在自然环境保护区和水源保护区建房。4.城市户籍的孩子可以继承但不能重建农房。5.绝不私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建房。6.一户以上的,禁止占用自留地或者其他宅基地建房。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清除。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限期改正,并处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应当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予以没收。对非法占地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