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区分古董和文物?
首先,“文物”一词最早始于先秦时期,但当时更多指的是礼器、音乐、衣服等器物,后在汉唐时期继续使用。唐代以后所称的文物,接近于我们现代文物的含义。宋元时期,有人称古董为古董。在我们都称之为文物的今天,文物这个词的内涵扩大了,文物的范围也大大扩大了;那么古董往往被称为文物。其实古董是人类在各个历史时期的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文物,甚至包括传世品和地下出土品。这些被视为人类文明和历史的缩影。古玩可以从多个不同角度反映朝代的社会状况、政治、经济、文化、物质、精神等各个方面,也融合了历史学、地方志、金石学、博物学、鉴定学、科技史等知识内涵。经过无数朝代的风风雨雨,藏戏之风依然经久不衰,甚至越来越热。其中,自有其无穷魅力和独特乐趣。
其次,古董和文物的区别其实自古就有。暂且不提风雅戏的民间收藏。以皇宫内院的藏品为例。古董和文物有明显的区别。比如皇帝的妃子们自己喜欢的古董、字画,就属于我们今天所说的古董范畴,而史圣皇帝存档的历史档案和证据文物,自然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文物。宫廷收藏如此,民间收藏也是如此。在这一点上,从字面上应该不难看出,所谓古董首先看重的是对象的“享受”,尤其是“玩”字。后来作为古董和骨骸,其价值也在于“古”字,即必须有一定时间的磨练和收藏。至于“东”字,其实就是“理解”。收藏者和鉴赏者需要一定的鉴赏和鉴别能力,或者可以通过把玩来获得和提高自己的鉴赏能力和水平,当然会更有趣。不过话说回来。虽然我们的收藏订阅认为古董和文物是有区别的,即前者重于“玩”字,后者见于“史”字,但它们的* * *性质是一个“古”字。所以两者的界限会很模糊,甚至重叠。像两个重叠的环。是一些古董或文物中的欣赏性和历史佐证性的双重性。
此外,中国关于文物的法律法规如下。《文物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和壁画;(二)近代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历史价值的重要史迹、实物和代表性建筑;(3)历史上不同时期的珍贵艺术品和工艺美术品;(四)不同历史时期的重要文献资料,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五)反映历史上各个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文物鉴定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作为文物受国家保护。”你有和上面有关的文物吗?如果是,你该怎么办?然后只有一项是交给国家的,因为私人没有收藏文物的权利。除非你能证明你的文物是解放前有序继承的,或者你能出具国家文物商店卖给你的东西的证明,否则就是违法违规的。当然,如果藏友把藏品交给国家,国家不收,那就说明你的东西不是文物,那是什么?我们的收藏订阅认为,那么它属于古董。区分文物和古董的本质在于,一个是考古认定,有序传承;古玩的不确定性决定了它只能在民间这个大家族中被收藏者追捧。所以,最难界定的是环中有重叠部分的古董和文物,以及有双重性的(当然这些在文物法中都有明确规定)。那些物件不仅具有强烈的历史意义,而且具有非凡的艺术欣赏功能,如顾恺之的画,王羲之的词,清代的顾玄月,明代的宣德炉,尚义周鼎,秦希汉碑,?更是愚蠢,疯狂,又爱又担心!
最后,当然对现在的古董商来说,叫他们古董商、古董商甚至古董商都无所谓。但如果称之为文物贩子,文物商人,买卖文物之类的。我担心他会立刻出汗,甚至全身不舒服。文物这个词谁敢搞错?至此,说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古董和文物的区别了吧?文物是死的,古董是活的。这就是古玩本身的不确定性,让它朦胧而不解。结果造就了很多大收藏家,古董艺术家,也造就了一批所谓的专家。说白了,文物和古董是一回事。一个是有户口的孩子和没户口的孩子待遇不同是一个道理。我们还是觉得藏友最重要的是玩自己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