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的教育改革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1901年,刘坤一和张之洞共同提出了“兴学育才”的主张,改变学制,改科举立校,模仿日本学制。1902年8月5日,清廷颁布的管理大臣张百熙主持起草国子监章程,称为仁隐学制。由于学制制定仓促,出版后遭到批评,因此无法实施。
1904年6月3日,65438+10月3日,清廷颁布了张百熙等人新起草的《奏校章程》,称为癸卯学制,是由中央颁布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中国第一部合法的近代学制,标志着近代新式教育制度的建立。1905年9月2日,次年起废止科举制度。并在全国推广新学校。
65438年至0909年,地方科举停止后,西学逐渐成为学校教育的主要形式。也正是这种教育方式的根本转变,为后来风起云涌的辛亥革命和国家建设培养了一大批具有思想进步和创新能力的宝贵人才。此后,新教育在中国各地迅速发展。
扩展数据:
中国教育体制改革的原则;
1,坚持正确的方向
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遵循规律,不断推进教育系统自我完善和发展,坚持服务大局、突出民生,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改革增添活力,推动教育科学发展。
2.加强统筹规划。
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对教育的影响,加强顶层设计,开发课题,在改革上做文章,在稳定的前提下协调好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承受能力;坚持整体与局部相配套、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渐进与突破相推进,进一步优化改革总体布局,系统推进改革。
3.尊重基层首创精神
从基层实践创造和人民群众对教育多样化选择的要求出发完善政策,尊重实践,尊重基层,鼓励试验,大胆突破,保护基层改革的积极性;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深入实施改革试点,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扩大改革成效。
4.加强政策协调。
巩固改革知识,更加注重各级各类教育的相互衔接和各种教育要素的相互影响,更加注重上下左右各部门的相互配合和改革政策措施的相互推动,更加注重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的有机衔接,更加注重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形成合力,顺利推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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