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合约下的雇员是否需要解雇补偿?
1.有雇佣合同的员工被辞退需要赔偿吗?
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
二、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
(1)他们的历史不同。
雇佣合同有着悠久的历史。自从有了奴隶社会剥削,人类劳动关系中就有了雇佣关系,随着劳动交换的需要,雇佣合同也逐渐出现。
劳动合同是在17世纪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雇佣合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2)性质不同。
雇佣合同是雇员为雇主提供服务的合同;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
(3)目的不同。
雇佣合同的目的是提供劳务,其核心是雇主对劳动者的“所有权”和对劳动者的“支配权”;
劳动合同以提供劳务的劳动者这个“人”为核心,目的是让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
(4)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
雇佣合同更多的是当事人的相互约定和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少;
劳动合同更多地体现了国家对当事人合同的干预,对订立合同的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劳动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解除等作出特殊规定。,主要侧重于对劳动者的特殊保护。
(5)主体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中,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双方用人单位都属于法人或者社会组织。其适用范围仅限于用人单位。员工成为用人单位内部成员后,必须承担一定类型的工作或岗位,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特殊的隶属关系”,员工的工作必须“处于高度服从用人单位的情况下”;
雇佣合同可以是一方是公民,另一方是单位,也可以是双方都是公民,员工不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就业提供的服务范围很广,法律调整的所有服务都可以适用于就业合同。
(6)不同的法律调整。
劳动合同受《劳动合同法》调整;
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目前,我国尚未对雇佣合同进行明确界定,由《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进行规范。
(7)处理纠纷的程序不同。
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司法机关只能在仲裁前置程序后介入。争议应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判决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的终止也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