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部分地区发生洪涝灾害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受气候地理条件和社会经济因素的影响,我国洪水具有范围广、发生频繁、突发性强、损失大的特点。中国约2/3的国土面积都有不同程度和类型的洪水。全年降水较多,60-80%集中在东部地区,汛期为6-9月,经常发生暴雨洪水;山地、丘陵、高原地区经常发生山洪、泥石流,这些地区占国土面积的70%。经常发生。据《明史》和《清史稿》统计,明清543年(1368-1911)共发生424次水灾,涉及几县至30县,平均每四年发生三次,其中范围超过30次。新中国成立以来,每年都有洪水发生,只是规模不同。特别是50年代,10年发生了11次洪水。

3.突然。我国东部地区经常出现强度大、范围广的暴雨,河流防洪能力低,洪涝灾害突发性强。1963期间,海河流域南部7月底仍大面积干旱,8月2日至8日突降暴雨,造成该地区罕见洪涝灾害。山区的泥石流更具有突发性。一旦发生,人们往往来不及撤退,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比如1991,四川华蓥山泥石流200多人死亡,1991,云南昭通200多人死亡。风暴潮也是如此。如8月31日至9月2日1992日,受天文高潮和台风16影响,福建沙城至浙江瑞安、鳌江沿海潮位超过解放以来最高水位。上海潮位5.04米,天津潮位6.14米。许多海堤被洪水淹没和毁坏。

4.巨大的损失。如1931年,江淮洪水涉及河南、山东、江苏、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浙江八省,淹没农田146万亩,受灾人口5127万人,占当时八省总人口的25%,死亡40万人。1991年,我国淮河、太湖、松花江等部分河流发生洪水。尽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抗洪斗争,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灾害损失,但全国受灾面积仍达3.68亿亩,直接经济损失高达779亿元。其中,安徽省直接经济损失达249亿元,占全年工农业总产值的23%,受灾人口4400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76%。

二、建国以来的洪涝灾害损失

1998年,中国“世纪大洪水”在中国各地肆虐,29个省份受灾。农田受灾面积318万亩,受灾面积196万亩,受灾人口2.23亿,死亡3000余人,倒塌房屋497万间,经济损失达166亿元。

1998年长江洪水是本世纪全流域第二大洪水,仅次于1954。

1998特大洪水灾害期间,鄱阳湖水面明显扩大,部分重点堤防垮塌。

65438年至0998年,鄱阳湖区水域面积达5900km2,洪涝灾害十分严重。

历史上主要洪水统计——1998年汛期长江洪水雨情:1998年汛期,江南降雨较为频繁,暴雨天数多、强度强、持续时间长、范围广。长江流域的降雨大致分为四个阶段:6月12日至6月26日,降雨集中在鄱阳湖和洞庭湖区。

自然灾害无法预防,但灾害造成的危害是可以控制的。如果平时加强水利工程投入,保证工程质量,坚持清理河道,不占用河道土地圈占农田,灾害损失是可以减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