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的历史沿革
春秋时的忻州地区多属山西,战国时属赵,秦汉时属太原、雁门、太平等郡。
东汉建安二十年(215),在九原县设立新兴郡。
三国时,魏的雁门郡由朔州市迁至光武县,故治于此郡。
金元康中年改新兴郡为金昌郡。
北魏初年,在路斯县设立路斯县。
北齐时,永安、永定、新安、建安、广安、广宁、、齐、土井等县被废,梧州改为北灵州,求废,朔州改为北。
北周放弃了樊氏、太平二郡和北县。象元年(579),泗州迁今县。
隋开帝元年(581),恢复新兴郡。
唐武德元年(618),新兴县改忻州,雁门县改代州,建都督府。
五代唐朝改五州为益州,后被废。五代时,北汉在今樊氏设立宝兴军,甘祐五年(952)在今宁武县设立宁化军和顾俊军。五代周显德元年(954年),在雁门郡设静堡军,故治本郡,谋废之。
宋朝废宁化军、宝兴军。太平兴国第四年(979年),废军。五年,克兰军在顾岚县重建,宁化军在宁化县重建。六年,在静乐县建立静乐军。
辽朝九年(1040),五州设在五寨县,宁边府设在偏关县。
宋希宁三年(1070)弃周宪,十年复朝。政和五年(1115),改周宪为汾源县。
金天会六年(1128),在雁门县设军,后废弃。天德三年(1151年),改汾源县为州。大定二十二年(1182),克兰军、宝德军、火山军、宁化军均升为州。
毛蒙古十四年(1219),县升为州,故治在今原平市。十六年,废克兰,改宁化为州。蒙祖至元二年(1265),周知被弃,置德州。元四年(1338),宁边郡废入梧州。
明洪武二年(1369),废梧州,蚌埠、岱建、五台四州改为蚌埠、岱岱、樊氏、五台四县。第三年改为静乐县,第七年改为保德县。成化二十三年(1487),代州设雁门道。嘉靖中年改雁门路为延平路,明末废弃。
清康熙十年(1671),恢复延平路。雍正二年(1724),忻、戴、三州升为直隶。清末,弃鹅夷平路。
民国初年弃州。隶属雁门路,后分别隶属山西一、二专员公署。
1949年设新县,专署新县,辖新县、代县、宁武县、静乐县、五台县、定襄县、繁峙县、阳曲县等9县。1952年,原兴县地区的兴县、宝德、河曲、偏关、神池、五寨、克兰、岚县等8个县划入新县地区。1958年底,新县区和雁北区合并为金北区。
1961,重新设立新县特区,专治新县。原晋北特区所属的丁鑫、宁武、原平、樊氏、五台、静乐、兴县、河曲、五寨、宝德、偏关等11县划归新县特区。恢复1958属晋北地区时撤销的新县、定襄县、代县、岚县(在东村)、岢岚县、神池县等6个县;撤销丁鑫县。新县区辖16县。
1970新县地区更名为新县地区,地区设在新县。1971年,兴县、岚县划归陆良区,新县归14县管辖。1983,新县改为新洲区,新县改为新洲市,地区行政公署设在新洲市。1993,原平县改为原平市。忻州地区辖代县、樊氏、五台、定襄、静乐、克兰、宝德、五寨、河曲、偏关、神池、宁武12县,辖忻州、原平2市。
2000年,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新洲区及县级新洲市,设立地级新洲市。市政府设在新成立的忻府区。忻州市设立忻府区,原县级忻州市行政区域为忻府区行政区域。区政府位于光明东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