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建筑可以通过拆迁修复的方式恢复吗?
这座被拆除的优秀历史保护建筑位于巨鹿路888号。目前这里大门紧闭,院墙有一人多高,内部建筑全部用绿色网包裹,从路上看不到里面的情况。但有媒体曝出,原来的历史保护建筑已经被拆得面目全非,基本没有了,业主在原址上建起了一座看似现代风格的钢筋混凝土建筑。
从涉案建筑的北向南望去,房屋原有的风貌已经消失,满眼都是现代化的金属结构。
从巨鹿路由南向北观察大楼,这个角度已经完全被绿纱挡住了。
记者8日多方了解到,这里的楼房是几年前一位私人业主以8000多万元买下的。这个业主是一个90后回国的女生,她妈妈在照看这个项目。目前,静安已介入调查,责令立即停止新建建筑,恢复旧建筑。
巨鹿路888号位于历史保护区内,1999被上海市政府列为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其建筑群(巨鹿路686-892号)为英式花园洋房,建于1930,共12栋,沿道路排列,南有大花园,后有小庭院。单体是假三层楼,红瓦屋顶,三角山形露木框架。有资料显示,这个建筑群是国际知名建筑师邬达克洋行成立后,承接的第一个项目。胡达克在上海留下了许多著名的作品,包括《国际饭店》、《大光明电影院》和《上海第三女子中学》。从1918到1947,他在上海接建了50多个项目(单体建筑100多个),其中25个项目被列为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
近年来,上海擅自拆除历史建筑的现象屡见不鲜,但影响如此之大的并不多见。“上海交通大学建筑系副教授曹永康说,在处罚上应该认定为违法,重建本身不应该作为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拆除历史建筑违反了《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如果新建建筑未向有关部门申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也违反了《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
记者查询这两个规定,看到有这样的规定。根据《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擅自拆除优秀历史建筑的,由市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或者区县房屋土地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恢复原状,可以并处优秀历史建筑重置价格三至五倍的罚款。根据《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第六十八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由市或者区、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无法拆除的,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实物不能没收的,按市场价格没收违法所得;拆除或者没收后尚未完全消除影响的,处以建设工程违法部分20%至100%的罚款。
现在,老建筑被破坏了,还能恢复吗?在曹永康看来,所谓的重建其实是一个伪命题。“为了维护历史区域的统一,在这里重建不是没有道理,但重建就是重建。建成的建筑是假的还是赝品,和原来的历史建筑不一样。”
涉事楼西侧相邻的房屋,呈现巨鹿路888号附近老式建筑群的风格(图中右侧老洋房在正常维修中)。
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业主应该是在进行产权交易时收到了有关部门关于历史保护建筑的通知,称明确告知这是历史保护建筑,如果需要修缮或改变建筑结构,需要向有关部门申报,更不要说拆除了。这样的行为是绝对不允许的。所以,车主的这种行为真的有点可笑。
虽然这栋楼四周都是高高的大门和围墙,里面还有网罩包裹着,从巨鹿路看不到楼内的情况,但有周边居民告诉记者,这栋楼拆了,盖了新楼,已经有几个月了。前几天有个细心的网友绕到大楼的后立面,拍下了它的内部情况。这位网友通过微博向媒体透露了这些图片,引起媒体关注。
从涉事建筑的南面望去,这个角度已经被绿色的薄纱完全遮挡。
“无论是改变历史保护建筑,还是新建现代建筑,都应该向有关部门申报,但在被网友曝光之前,政府部门似乎毫不知情。政府必须负责,这个责任需要进一步调查。是哪个环节?”曹永康说。
最新进展
上海将尽力恢复巨鹿路被拆除历史建筑的原貌,并严惩违法行为。
日前,媒体报道了巨鹿路888号优秀历史建筑被非法拆除一事。目前,静安区委、区政府已明确由副区长牵头相关部门组成专项工作组,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据了解,巨鹿路888号是上海市第三批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类别为“ⅳ类”(即建筑主立面不能改变,但内部允许改变)。该房屋为私有财产,按照规定可以正常交易转让,并于2065438+2005年2月完成交易过户登记,手续合法。同时,房屋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区房管局与购房人签订《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要求承诺书》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要求通知书》。承诺书中明确,受让人应当在使用和日常维护中爱护优秀历史建筑,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的外部立面、内部空间和装饰,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的使用功能。但房屋主人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房屋主体拆除重建。
静安区已经对此事进行了查处。详情如下:
经查,今年3月31日,“12345”公众热线接到举报称有违规行为。静安寺街道城管中队得知后,上门调查。当时房子没有损坏,没有违规。5月18日,区房管局接到电话投诉,第二天到该房屋调查,发现房屋内部结构被拆除,立即要求停工,但施工方拒绝配合。经多方联系,区房管局于6月2日下午联系上了业主的委托代理人王女士。6月5日,区房管局立案,6月6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三次约谈王女士,要求停止一切违法建设行为。王女士现已承认违法事实和行为,愿意配合有资质的单位尽快恢复房屋原貌。
根据上述调查情况,静安区专项工作组将加紧开展下一步相关工作:一是尽最大努力恢复原状。该地区具有丰富历史建筑修复经验的单位已接手该项目,全面阅读原始图纸,并努力追溯已拆除的原始材料。根据房屋现有墙体,已组织专家对该建筑重建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论证,并在市政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修复方案的设计。二是依法严肃处理。市、区相关部门联手,严格按照《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查明事实真相,处理相关违法行为。具体处理情况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和媒体公布。三是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区相关部门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加强历史建筑管理,依托正在进行的优秀历史建筑“一楼一卷”备案工作,实行最严格的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机制,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
静安区信息办公室
2065年6月8日438+07
近距离提问
上海优秀历史建筑被拆:巨鹿路是谁在哭?
一处明确的历史保护建筑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拆除,监管部门半年都不知道这件事。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上海,不断强调保护历史建筑、保存城市文脉、建设人文城市的上海,令人瞠目结舌。
如果不是最近媒体披露,巨鹿路888号的“改造工程”早就如火如荼了,直到一栋崭新时尚的钢结构,可能是“后现代”什么的,正式亮相,成为一片历史保护建筑中的“别样风景”。
而它的“前身”——胡达克的老别墅,保存了近百年,本应持续保存,却只能“永远”留在一部分人的记忆中,因其肉体的消失而被更多人遗忘。
一栋老楼8000万转卖就是这样。业主的任性,毁掉了这座城市的一段记忆。至于是完全不知情还是有意为之,我们还不得而知。可以肯定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历史保护建筑的法律法规、制度规范都被视而不见,就像废纸一样。
对老建筑有感情的市民在微信账号里写下了这件事,并以“巨鹿路在哭泣”为题。真诚地说。我们所知道的是,会“哭”的不仅仅是居鲁鲁。
近年来,类似事件并非孤例。像巨鹿路的这栋老洋房,近年来不止一栋上市或未上市的老建筑被公然“误拆”,人们再震惊也来不及保护了。
上海不是一个健忘的城市。相反,上海正在努力成为一个珍惜历史记忆的城市。否则就不会把旧区改造中的“拆、改、留”政策改成“留、改、拆”,也不会把“楼房可以读”写进带有城市纲领性质的党代会报告。近年来,也有一大批各行各业的有识之士为保护历史建筑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不幸的是,整个城市的努力有时仍然难以与个人的鲁莽行为相抗衡。
从这个意义上说,哭的不仅仅是居鲁鲁。整座城市都在为这座百年建筑的毁灭而哭泣。
而哭过之后我们又能做什么呢?
光怪陆离的指责业主,或者指着资本说“任性”都没用。业主作为违法行为的当事人,不仅应该受到谴责,更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然而,人们担心现有的法律制裁可能不足以达到惩罚的目的——按照现行的行政处罚,可以对业主处以建筑物重置价格3至5倍的罚款,并责令其恢复原状。但谁都知道,钱往往不是问题,一座几乎没有砖瓦的历史建筑被拆了又能“修复”什么呢?
监管机构的违约也应该受到严重质疑。历史建筑的交易和改造并不简单,有规律可循;既然要严格保护,自然要密切关注,严格监管。然而,长达半年的时间,当地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对大规模的违建行为并不知情。基层的管理真空和背后暴露出的“文化无意识”无疑更令人痛心。
上海应该采取最严格的措施保护历史建筑,延续城市文脉——这是上海的明确政策,也是全市大多数人的共识。但有了共识,就需要真正落实。无论是对于各级管理者,还是城市的参与者,把共识变成现实都需要认真踏实的努力,否则一不小心就可能后悔终生。
这座被拆除的老洋房是一个惨痛的教训。在这一点上,不能掉以轻心。人们需要看到他们通过公平、公开、严肃的问责来捍卫城市人文尊严和法治的决心。更需要通过由此展开的延伸努力来弥补潜在的隐患和漏洞——法治是否健全,措施是否有力,监管者的思想意识和行动意志是否存在短板,这些都需要认真追问和勤奋改进。
而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不要再有悲剧,不要再有悲剧。
上海不能再“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