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政党制度是如何演变的?
第一阶段:君主立宪制最初建立的时期,当时议会下院议员并不是简单地分成两个政党。就组合方式而言,基本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由陆海空三军军官和政府官员组成。第二类是以一个或几个贵族为核心的小家族集团。其中一些团体属于辉格党或托利党。第三类主要是没有加入任何党派的乡绅。一般分别称为“宫党”或“地方党”。
第二阶段:18世纪初时期,具体为1714-1760,部分辉格党人独揽大权,实行寡头政治。这时,一些反对党出现了。然而,反对派的组织相当复杂,缺乏受欢迎的领导人。
第三阶段:乔治三世统治初期,辉格党分为纽卡斯尔派、坦普尔派、格兰杰派和布鲁茨·伯里派四个派别。有一个“有组织的反对党”——罗金厄姆派。
第四阶段:18年底,法国大革命爆发,辉格党分裂,导致托利党占据主导地位,造成托利党几十年的寡头统治。
第五阶段:19世纪初,政党组织加强,监事制度形成。
在这一发展过程中,英国政党表现出四个特点:
1,限制,即所有政党主要活跃在议会;
2.分散。它的特点是政党众多,派别众多。
3.不连续,或不连续。政党的分裂和重组导致这一时期政党没有两条一致的平行发展路线;
4.不稳定。政党的消失或规模变化是频繁的。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一时期政党组织也呈现出从封闭到开放、从分散到集中、从间歇到连续、从不稳定到稳定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