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员工总数(平均人数)是怎么算出来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文件规定:
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所称职工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与企业派遣的劳务人数之和;职工人数和资产总额根据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月平均值=(月初+月末)÷2
年月平均值=年月平均值之和÷12
因此,每月平均员工人数=(月初值+月末值)÷2。
月平均从业人数=全年月平均值之和÷12。
员工:
工人,以前称为工人。目前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职工。
职工也指在我国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受教育程度。
法律解释:
职工是指在我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中,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受教育程度,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工人们自愿联合起来。
1.从属性上看,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包括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能够拿到“工资”的,本质上是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既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工作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也包括与用人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形式的临时工、学徒工等劳动者。试用期的劳动者也属于员工的范畴。
2.从范围上看,职工存在于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其中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合资企业、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外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的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