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的法律渊源

国际商法的法律渊源;

1,国际商法的法律渊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罗马时期,当时希腊罗马之间有着广泛的贸易往来。

2.随着贸易的发展,人们开始思考跨国贸易的法律问题,并制定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贸易活动。

3.中世纪,随着世界贸易的进一步发展,欧洲商人开始在东方进行贸易。

4.为了保护商人的权益,英国、法国和荷兰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来规范国际贸易,并建立了一些国际贸易组织,如英国商会和法国商会。

国际商法与国内商法的区别;

1,法律的主体:国内法的主体是国内人民;国际法的主体是国家关系中的国家本身。

2.法律的客体:国内法的客体主要是私人个体之间的关系;国际法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或政府之间的关系。

3.法律渊源:国际法的渊源主要是国际条约和习惯国际法;国内法的渊源主要是国内立法和国内习惯法。

4.不同的概念,国际法:国际法是主权国家和其他具有国际人格的实体之间适用的法律规则的总和。

5.国际商法:国际商法是一门从国际视角出发的法律与商业知识交叉的复合型学科,是专门研究国际商事交易中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学科。

6.不同用途:国际法:国际法的功能体现在两个方面: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国际法的社会功能是通过体现国家间的协调意志,为各国统治阶级在国际交往中的需要服务,国际法的规范功能体现在引导、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个方面。

7.国际商法:国际商法作为调整国际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涉及不同法律体系中营利性国际商事主体的商事交易。

综上所述,国际法是随着国际关系的不断发展而发展的,重大的历史变化总是影响着国际法的变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六条

在对外贸易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其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给予其他缔约方和参加方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或者根据对等和互惠原则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