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调查报告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全面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促进地质工作改革发展,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组织由中国矿业协会地质勘查协会、部信息中心、经济研究所组成的调研组,于2007年6月4日至11赴浙江省调研。重点介绍了近年来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基本情况、基本经验和取得的成绩,以及地勘队伍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现将调查情况和体会报告如下。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

为做好调查工作,调查组出发前做了精心准备,制定了详细的调查计划和大纲,拟定了重点调查的基本单位和内容,设计了调查问卷,并与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地质调查局和有代表性的基础地质勘查队以座谈会、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了调查。调研组深入基层,了解了近年来特别是《决定》颁布后不同类型地勘队伍改革发展的基本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积累的主要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听取了一线地勘队伍的心声。

本次调研在了解浙江省地勘队伍改革发展基本情况的基础上,重点考察了浙江省地勘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和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通过调研,了解了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加强地质工作的主要措施。总的来看,决定颁布后,地勘单位进一步明确了地质工作的任务和方向,统一了大家的认识,增强了大家的信心,振奋了大家的精神。地质工作正在走出低谷。地质工作作为资源基础、环境基础和工程基础,在服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正显示出其多功能作用,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工作环境不断改善,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不断提高。但是,地勘队伍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住房紧张、人才短缺、技术装备落后等。

二、浙江省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主要经验

浙江省地勘单位积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抓住机遇,不断深化改革,目标明确,思路清晰,积极稳妥推进。其基本特点是:一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明确地勘单位作为公益事业单位的性质,更好地解决地勘职工社会统筹(进入地方养老统筹)问题,使地勘费年增长率保持在8%,为地勘单位进一步深化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二是属地化地勘单位实现了有机整合、和谐发展。除少数尚未地方化的地勘队伍外,已地方化的地勘队伍已有机整合(约占地勘队伍总数的80%),归地勘局统一管理,有利于地勘队伍的整体协调;三是坚持需求导向,因地制宜求发展,充分发挥地质工作作为资源基础、环境基础、工程基础的多功能作用,融入地方经济,壮大地质产业,拓展服务领域;第四,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坚持政企分开、稳步推进,有利于加强地质工作,调动地勘队伍积极性,促进地勘经济发展,把改革、发展、稳定有机结合起来,积极稳妥地进行改革。

(一)政府规范管理,营造市场氛围,促进地勘单位的改革和发展。

浙江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注重规范管理,为地勘市场发展创造氛围和机遇,为地勘单位进一步改革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在实际管理中,从规范矿产开发、矿产资源储量、地质勘查、地质环境等管理职能入手,积极培育和扩大商业性地质勘查市场,形成了包括矿产勘查、矿产资源规划、储量审核与动态监测、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制定、矿山环境管理、地质灾害评估与治理等在内的地质勘查市场。

特别是2000年以来,全省先后编制完成了省、市、县三级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研究制定并颁布了《浙江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核的通知》、《浙江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地质灾害风险评估的意见》。据初步统计,近年来,全省与国土资源管理职能相关的矿产开发、矿产资源储量、地质勘查、地质环境调查等商业性地质调查项目500多个,其中2006年各类商业性地质调查项目合同金额达3亿多元。通过不断拓展商业性地质工作的服务领域,一方面满足了地质矿产行政规范管理的需要,另一方面也为地勘单位赢得了市场,促进了地勘单位的改革与发展。

(二)坚持政企分开,不断深化改革。

浙江省坚持政企分开的总体目标和方向,按照以厅管政、以局管事的总体思路,各司其职。省政府明确,省地质勘查局是省国土资源厅归口管理的处级事业单位。原地质矿产部地质勘查局、核工业地质局、有色地质勘查局属地化后成立,统一管理。局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地质队是公益性事业单位。地勘单位职工社会统筹已经完成,队伍相对稳定。根据国家体制改革的精神和省政府的要求,改革正在不断深化。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地勘局是公务员管理的公共服务局;地质队为公益事业单位,并按编制配备人员;地质队下属企业实行政企分开。

改革中,企业与企业完全分离:部分从事公益性地质勘查、经营管理和基地离退休职工管理的地勘单位明确为地质勘查(事业单位),其他从事生产经营的二级法人单位(或非法人单位)明确为企业。具体做法是:

一是在产权关系上实现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分离,明确地勘单位是投资主体,企业是经营主体和利润中心。地勘单位作为投资者拥有相应的产权,企业作为经营主体拥有法人产权。地勘单位按出资额享有相应权益,企业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二是有效管理地勘费,地勘费主要用于开发,地勘单位控制,投资加强,通过地勘费的有效运作,提高资产的质量和数量。三是彻底改革人事干部管理制度。地勘单位的领导班子与企业的领导班子是分开的。企业优先录用地勘单位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地勘单位提高地质勘查水平所需的高级地质专业人才和提高投资管理水平所需的相关人才,由地勘单位引进,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四是确定地勘单位的考核体系。政企分开后,地勘局对地勘单位队伍的考核内容主要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地勘费使用、人员稳定、队伍自身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地勘单位只考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领导班子业绩,按出资人享有相应权益。根据公益性事业单位的特点,重点加强内部机制特别是人事制度、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比如从1984开始,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对职工实行合同制管理,解决能进能出的问题;1999对新进大学生实行聘用制,每三年签一次合同,解决能进能出的问题。

(三)融入地方经济,拓展地质市场

作为东部发达省份,浙江的地质工作重心发生了很大变化。如何发挥其地缘优势,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尽快融入当地经济,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在这方面,浙江省和江苏省有相似之处。浙江省地勘队关注地质勘查新趋势、新发展,运用各种地质勘查新技术、新方法,服务浙江地方经济发展,拓展地质市场。

一是大力发展地质勘查业,为国家和浙江的经济发展提供矿产资源和地质资料保障。地勘队伍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和特长,合理开发利用50年来形成的地质资料,服从和服务于区域经济建设大局。首先,不断提高浙江省各项地质工作的程度,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必要的矿产资源和地质资料保障;其次,积极承担省、市、县政府下达的矿产资源规划任务,为当地政府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的战略决策提供基础性和高水平的服务。

二是协助政府勘探和防治地质灾害。随着高速公路和隧道建设项目的增加,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急剧增加。地质灾害已被列为浙江省四大灾害之一,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浙江省政府每年都会编制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各地政府也相应加大了对地质灾害防治的投入,很多地方也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编制工作。地质勘探队多年来一直为地方政府治理地质灾害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积极拓展地质工作服务领域。通过科技创新,引进新的理论和方法,探索环境地质、灾害地质、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等领域,不断拓宽地质工作的服务范围。如农业地质学,通过对农业土壤中的化学元素、粮食作物的生长环境、名特优农产品的地质环境的测定,为玉环柚、黄岩蜜桔、临安山核桃、西湖牌龙井茶等名特优农产品的增产、提质、扩大种植面积找到了科学依据。近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大力发展效益农业,为农业地质工作开辟了广阔前景。

第四,发挥工程勘察技术优势,服务重大工程建设和城镇化发展。充分利用工程测量技术雄厚的优势,在铁路、高速公路、港口、码头、机场、核电站等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中发挥重要的基础作用。为各类基本建设和城镇化建设提供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勘察服务,为各类建设项目提供技术参数和质量检测服务。

(四)贯彻决定精神,明确发展方向,壮大地勘行业。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下发后,浙江省召开全省地质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全省加强地质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并及时部署了相关工作。相关地勘单位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确定未来发展战略。比如地勘局提出全力加强地质勘查,一是加强找矿,二是加强地质环境工作。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颁布后,浙江省十一大队进行了产业结构调整。“十一五”总体发展思路是:一是进一步加强地质勘查,争取资源开发突破;二是巩固和发展工程勘察行业,加强技术创新,打造品牌,加强产业延伸;第三,适度发展其他有市场需求、效益好、有一定基础的产业。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拓展地勘行业,积极引进人才,自筹资金加强勘查,实施“走出去”战略,参与中西部和海外矿产勘查,加强技术更新,积极与加拿大等国合作开展深部找矿。

(五)注重完善机制,建立现代管理制度。

在地勘队伍改革和地勘经济发展中,坚持向管理要效益,稳定职工队伍已成为地勘单位的共识。在管理上,主要是进一步完善和加强责任管理、资产管理、分配管理、安全管理、基层管理等。浙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狠抓质量管理,提高市场竞争力。浙江省地勘局十一大队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推动企业管理制度的建立。

浙江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自1999通过质量体系认证以来,质量保证体系趋于完善,运行日趋规范,质量管理形成了一套工作流程:明确目标→工作计划→实施→检查→分析转化。

浙江省地勘局十一大队以产权制度改革为切入点,以改革促发展,形成了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制度,更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承担风险。十一支队产权制度改革的几种模式:一是对支队所属的所有二级单位,逐步建立支队与下属单位之间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制,通过承包经营责任制明确支队与下属单位的责、权、利关系;二是大队对新设立企业投资基本采取多元化公司制形式,吸收的投资主体为社会法人投资者;三是对大队原有的二级全资企业进行改革。经省厅(省局)批准,浙南地质工程公司股份制改造完成;2002年下半年,温州工程勘察院改制完成。四是在改制过程中,对硕普公司、浙南公司、勘测院进行了经营者持股试点,解决了企业长远利益与经营者短期利益的关系。五是温州地质开发有限公司改制完成,为以后地勘事业单位改革奠定了基础。现更名为浙江华坤地质开发有限公司,其中员工持股将占58.6%,十一队占41.4%。集团化发展的框架已经初步形成,为今后走集团化发展道路创造了条件,为地勘事业单位改革和政企分开后地勘单位的商业化奠定了基础。

三、地勘单位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

浙江省地勘单位在改革过程中,思路清晰,目标明确,解决了养老统筹等重大问题。当然,历史遗留的一些问题也需要进一步解决。

(一)住房条件困难,货币补贴难以到位。

浙江的地勘队伍整体上基本是五五开,退休人员多,历史欠账多,发展负担重。在所有历史遗留问题中,住房是最重要、最突出的问题,住房条件普遍较差,货币化住房补贴缺口巨大。

(二)基础设施陈旧,难以更新

列入省级预算投资计划的基本建设投资问题。由于地质工作的特殊性和历史原因,我省地勘单位的基地建设和职工住房问题十分突出,急需维修、改造和搬迁。省政府非常关注这个问题,下一步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工作。

(三)地勘队伍的市场竞争力不强

地质队基础差,在发达地区市场竞争力不强。比如浙江省地勘局人均净资产5万元,不到全省人均的一半,与其他大型国企的差距更大。

(四)不同地质勘探队伍发展不平衡

从浙江省内地地勘队伍发展情况来看,属地化地勘队伍发展环境相对较好,地勘队伍并入地勘局,包括原核工业部、有色局等地质队,养老统筹等问题基本解决。而没有国产化的冶金、煤田、建材等发展环境有待改善,没有国产化的地勘队伍更加困难。

第四,经验和建议

作为一个相对发达的省份,浙江省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步伐也是比较快的。省政府确定了地勘局的事业单位性质,明确了其定位和人员编制计划。改革和发展需要在国务院的宏观指导下,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

(一)加强对深化地勘单位改革的宏观指导

从调研情况看,大家一致认为,要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坚持分类指导,促进地勘单位发展,调动地勘工作者积极性。各地改革进程不一,要进一步加强国务院文件的宣传和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讨论,统一认识,坚定信念,坚持公益性和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坚持政企分开,坚持企业化地勘单位的大方向。各省(区)要因地制宜推进改革。

(2)稳步推进地勘单位改革进程。

在调查中,普遍认为,1999地勘队伍属地化以来,特别是决定颁布后,地勘单位抓住机遇,以改革促发展,以稳定求发展,总体效果是好的。但鉴于地勘队历史遗留问题多,负担重,在目前的情况下,大部分地勘单位没有地勘费很难生存,仅靠地勘费很难活得好。因此,我们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以科学务实的态度进行改革,以和谐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根据中央和国务院的精神,坚持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的方向,稳步推进地勘单位政企分开的改革进程,在改革和发展中不断提高地勘单位的竞争力。对于地勘单位的改革,建议充分发挥省(区)人民政府的作用,因地制宜。

(三)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市场

矿业权是地勘队伍发挥作用的基本生产要素,规范矿业权是加强地质工作的基本保证。随着《决定》的深入实施,地勘单位面临着尽快融入地方经济发展的大好机遇。地勘单位只有提高自身竞争力,才能更好地进入市场,走向企业化管理。地勘单位既要发挥自身优势,又要发挥地质勘查的人才和技术优势,资本的积累也很重要,其中取得采矿权是一个主要途径。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资源的“瓶颈”日益显现,人们对资源的渴望日益强烈。在矿业权申请和取得过程中,地勘单位与地方政府存在较大分歧,矿业权申请和登记过程中存在矛盾。要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市场,营造科学、平等、和谐的氛围,促进矿业权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四)加强地勘行业管理。

《决定》明确提出做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工作,要求国务院和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切实履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职能。从调查情况看,各地区、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差别很大,也存在不少* * *问题,需要加强对地勘行业的管理和指导。一是做好地勘行业的宏观指导,统一思想认识,如组织召开国家地勘局局长会议;二是加强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经验交流,相互促进,相互学习,共同发展;三是统一标准和规范。例如,现行的地质勘查价格体系主要是为国土资源大调查而制定的,难以适应地质勘查市场发展的需要。要按照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不断完善和制定符合市场化要求的地质勘查定额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