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是什么时候被定为特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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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这座珠江三角洲东岸的城市,改革开放以来以其独特的魅力和活力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深圳成为经济特区的历史,是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的重要篇章。
1980年8月,党和国家批准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设立经济特区。通过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和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了它们在对外经济活动中的特殊作用,从而进一步推动了国内改革,扩大了对外经济联系,发展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一决策不仅为深圳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机遇,也为中国的改革开放注入了强大的动力。
深圳经济特区的建立标志着中国对外开放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深圳作为经济特区,在吸引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深圳以其敢为人先、勇于创新的精神,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和试验田。
随着深圳经济特区的不断发展,深圳的城市面貌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高楼大厦拔地而起,现代交通网络四通八达,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持续推进,使深圳成为中国乃至世界重要的经济中心之一。
此外,深圳经济特区的成功实践也为其他地区的改革开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深圳的开放精神和创新实践不仅推动了自身的快速发展,也为全国乃至全球经济发展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总而言之:
深圳8月被定为特区,1980。这一决策为中国改革开放注入了强大动力,促进了深圳乃至全国的快速发展。深圳经济特区的成功实践不仅展示了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就和魅力,也为其他地区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67条规定:
NPC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九)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二十五)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二十九)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