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医院复印病历是什么程序?

法律解析:复印病历需要携带复印机和患者的身份证,在医院的病案科复印。由于病历整理、归档、编码等程序原因,出院后10-15个工作日后才能复印病历。复印的病历会加盖医院公章。申请人在申请时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患者及其代理人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投保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审查申请并提供复印件。医务人员受理申请后,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病历后提供。医疗机构受理复印或复制病历的申请后,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科室或病房或专职工作人员同志负责保管门(急)诊病历。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接受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并按照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

(1)患者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已故患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代理人。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印病历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一)申请人是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之间代理关系的合法证明材料和委托书;

(三)申请人为已故患者合法继承人的,应当提供已故患者死亡证明、已故患者合法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已故患者与合法继承人关系的合法证明;

(4)申请人是已故患者法定继承人的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已故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已故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合法证明、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合法证明和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