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死亡的发展历史
脑死亡的概念提出已经四十多年了。是医学科学深入发展所认识和揭示的科学现象。这不是专家或其他人的临时想法。还是符合一般科学概念的认知规律,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脑死亡”这个概念最早出现在法国。1959年,法国学者P. Mollaret和M. Goulon在第23届国际神经病学学会上首次提出了“Le Coma Dépassé”的概念,报道了23例具有这种病理状态的病例,并开始使用“脑死亡”一词。他们的报告表明,被诊断为“昏迷”的患者几乎没有苏醒的可能性。医学界接受并批准了这一提法。这种认识开始了。
此后,对这种“昏迷过度”的研究重点是如何确定脑死亡的诊断标准,消除“脑死亡样状态”,同时提出脑死亡诊断前必须消除深低温和药物过量的影响。从1966开始,法国就认定“脑死亡”是死亡的标志。1966年,美国提出脑死亡是临床死亡的标志。1968年,在第22届世界医学大会上,哈佛医学院脑死亡定义评审特别委员会提出“脑功能不可逆丧失”作为新的死亡标准,并制定了世界上第一个脑死亡诊断标准:
1.不可逆深度昏迷;
2.没有自主呼吸;
3.脑干反射消失;
4.脑电波消失(平)。
凡符合上述标准,并在24小时或72小时内反复试验检查,结果不变者,可宣布死亡。然而,低温症(
1.失去对环境的一切反应;
2.完全没有反射和肌肉紧张;
3.停止自主呼吸;
4.动脉压急剧下降;
5.脑电图是直的。
它的基本内容是哈佛标准。
1971,美国提出了脑干死亡就是脑死亡的概念。
英国皇家医学会在1976年制定了英国脑死亡标准,提出脑干死亡就是脑死亡,是从不可逆昏迷向前迈进了一步。1979明确表示,一旦患者脑死亡,可以宣布其死亡。1995英国皇家医学会提出了脑干死亡的标准。
1980年,我国学者李德祥提出脑死亡应为完全脑死亡,从而克服了脑死亡(不可逆昏迷)、脑干死亡等部分脑死亡等同于脑死亡的缺陷,得到了我国学者的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