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大家能详细解答一下张变法的历史影响。
其主要内容是强化内阁的行政和监督责任,完善官、户、礼、兵、刑、工六部的监督职能。六部是官、户、礼、兵、刑、工六部对应的监察机关。张用六个部门监管六个部门,用六个部门督促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呵护和施压。最后,内阁直接控制六个部门,对各级官员有监督权。考核办法还实行随时检查、事事向六部、都察院等具体行政衙门请示的检查制度。
这种严密完备的考试制度,将宦官对六科的指挥权和奏检章的权利交给了内阁,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宦官干预政治的可能性,大大提高了内阁的权威,集中了记录的权力,从而加强了天下的中央集权。考试方式提高了效率,减少了部门之间的推诿扯皮,使精简机构、节约政府开支成为可能。
后来,张为了提高官员的素质和行政效率,下令裁减部内各部门的冗员和各省、州、州、县的官员。这些都为张此后进行的各项改革奠定了基础。通过整顿吏治、精简机构,张获得了一支精干高效的行政队伍,为推进经济改革做了思想和组织上的准备。
在整顿吏治的过程中,张对嘉靖、时期贪污受贿的社会状况深恶痛绝。因此,他上任首辅后,果断采取措施惩治腐败,决心扭转政风和书生习气,做到有所为,有所赏,有所惩,以重振昔日雄风。
嘉靖以来,全国贪腐金额之大,令人震惊。严嵩号称“夏倩”,抄出来的财产居然有黄金三万余两,白银二百余万两;有贪便宜名声的徐阶,虽然他的金银没有记载,但从他占有40多万亩土地的事实可以看出,他的贪污受贿也是相当可观的。
在权贵权贵的影响下,大大小小的官员以官衔为生命,以钻刺为习俗,以受贿为交际。就连以惩治腐败为己任的监察机关也日益腐败。御史经常利用手中的权力,收受贿赂,枉法裁判,中饱私囊。但是,迎合他们的人,哪怕贿赂乱七八糟,鱼肉百姓,也不问。
张对政治腐败的危害性有着清醒的认识。他说,人民的逃亡和反抗“不是普通人喜欢作乱”,而是“根源于官员管理不清和贪官做害”。
大小贪官视诏令如纸,政令难行。更有甚者,“收受给国家带来灾难的人的贿赂,让给国家带来灾难的人走而不被逮捕……”所以他认为:“没有什么比解决民生更迫切的了;解决民生的第一要务是整顿吏治,惩治腐败是改革政治、整顿吏治的关键。鉴于政治腐败的危害性,张独掌国民政府后,将惩治腐败的思想全面付诸实践,并贯穿于改革之中。
驿政、税役是明朝中后期最大的财政弊端,也是贪官污吏行骗的源头。邮政投递是一个为官方活动服务的官方运输组织。在嘉靖和隆庆年间,主管当局作为一种恩惠任意分配邮政服务。邮政用户不仅利用各种借口勒索钱财,还接受商人的贿赂,带入大量违禁品,加重了人民的负担。
针对这种情况,张在重申旧禁令的同时,制定了相关规定,严格检查,加强管理。官员不允许干扰邮政投递,除非他们是因公出差,违者必究。国内外的官员都不允许使用邮政投递,以避免重复收费的弊端。在征收赋税方面,手续繁杂奸诈,使得那些侵渔剥削的贪官钻了空子。张实行鞭笞法,大大简化了纳税服务项目,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贪官污吏的腐败行为。
对官员腐败的考察是明代考试制度的重要内容,居于考试项目之首。但明中叶以后,考证、举例严重失实,使调查逐渐失去了搅浊促明的功能。为此张提出:吏部、都察院监督傅氏报刊,若傅氏报刊考语不准,则以“不称职”论处;内阁、六部监督吏部、都察院,发现考语不准,也以“不称职”论处。
这样各级都有责任,都有监督,各相关部门都不敢虚伪地欺骗上级。万历二年(1574),在张的建议下,明朝在文华殿设立内外官书屏,列明天下中高级文武官员。每个官员张贴一个帖子,每十天更换一次,尽可能真实地反映自己的职位,以便皇帝和内阁直接了解和监督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