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提出劳动教育考核标准和要求的国家教育文件是什么?
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提出劳动教育考核标准和要求的国家教育文件是《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提出,劳动教育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
1,劳动的概念:理解劳动的普遍性,劳动的艰辛和光荣,劳动不分等级的简单概念。
2.劳动能力: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具有独立生活和自我管理的能力,能够理解和尊重劳动成果。
3.劳动力素质:勤奋、创新、节约、环保等良好的劳动力素质和行为习惯。
4.工作态度:有正确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工作习惯,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参加劳动活动,不怕困难、吃苦、不轻易放弃。因此,文件对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评价提出了具体要求,旨在促进学校和教师更加重视劳动教育,提高学生的劳动意识和劳动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劳动教育课程特殊发展时期(1966—1976)。
1966年,中央关于抓革命促生产的十项规定(草案)颁布,组织青年学生下乡参加生产劳动。许多学校师生相继去工厂和农村参加劳动和运动。劳动教育的内容更强调体力劳动至上,文化知识的学习不被重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已经取消。师生到工厂和农村与广大工农群众融合,从小学到高中的劳动教育内容始终以生产劳动为主。
劳动教育被盲目夸大,甚至出现了“唯劳动是教,读书无用”的极端倾向,使得以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为主线的劳动教育探索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偏差。在这个阶段,劳动的政治意义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