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什么?
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关系是:建设法治国家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前提和关键;建设法治国家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础,建设法治社会是建设法治国家的条件;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社会的保障,建设法治社会是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各有侧重,相辅相成。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法治国家建设的主体,法治社会是法治国家建设的基础。要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国理政,提高党执政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意义在于:
一是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
当今世界,由于各国历史文化和发展道路的差异,存在不同的法律体系模式和法治制度。提出这个总目标,就是要明确宣示,我们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是要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前进。
二、规划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布局。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方面,涉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各个领域。要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围绕这个总抓手来谋划和推进依法治国工作。
第三,体现了我们党治国理政思想的伟大创新。
随着党和国家事业的不断发展,我们党对法治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体制问题更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为了保障人民民主,我们必须加强法制。
第四,体现了与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内在联系。
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国家最大的规则,法治是国家治理最基本的手段。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就是要考虑这个总目标与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内在联系和相互联系,在法治的轨道上不断深化改革,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