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婚礼蜡烛有什么典故吗?
【出处】北周雨欣《和音共舞》诗:“洞房花烛,燕轻舞。”~洞房的由来很久以前,人们习惯把新人结婚的新房叫做“洞房”。古人关于“洞房”的优秀诗篇也是数不胜数。西晋文学家陆机在《君子思而行》中吟诵:“头等高,洞房雅。”北周时有一首诗叫《三河咏舞诗》,诗中说“洞房花烛,其余舞轻在双燕。”唐代诗人宋庆玉在《张水部近审》诗中写道:“洞房昨夜停红烛,等唐笑访我姑母。”在容斋的散文中,宋代诗人洪迈有一句“洞房花烛夜,要做第一回”的名句。可见“洞房”的名声由来已久。但是新房什么时候叫“洞房”呢?相传,在古时候,不久就成了尧的国王。非常关心牧民的生活。有一天,他到牧区走访,询问他的疾苦。突然,传来一股淡淡的香味,远处飘来一个抱着火的美女。尧王大惊,问牧民才知是鹿仙。从此,尧王不愿意吃饭,一心想着仙女,决定下山去找仙女。王尧带领四位大臣到陕西南部的“仙洞沟”访仙,这是一个很难找到的地方。突然,我看到一只漂亮的梅花鹿从古蛇仙洞悠闲地走来。尧王知道是仙女,便上前迎接。就在他要与他相遇时,一条大蟒蛇突然窜了出来,逼得他措手不及。只见鹿仙走近,用手一指,蟒蛇顿时浑身颤抖,仓皇而逃。王尧高大、开明、英俊,仙女优雅、美丽。他们一见钟情,一段美丽的神话般的婚姻就此形成。他们在古社的仙洞里结了婚,一时祥云弥漫,鸟语欢唱。傍晚,栾之时,洞顶突然出现一束神火,耀眼夺目,光芒四射。从那以后,就有了把新娘家叫做洞房,把新婚之夜叫做新婚之夜的习俗。中华文明史五千多年,至今人们仍称婚姻为“洞房”。虽然人类已经从窑洞般的生活过渡到了今天的高楼大厦,但是洞房这个名词并没有改变。没见过有人把“进洞房”改成“进楼”。传说这是我们的祖先轩辕黄帝规定的。黄帝打败蚩尤,平息了战争,建立了部落联盟,停止了群婚,结束了野蛮的李朝。人类文明的时代开始了。在习惯群婚的人类时代,要改成一夫一妻制是多么困难啊!这可能是五千年前的一场伟大革命。对于刚刚统一的部落联盟来说,群婚制中存在着一些对团结极为不利的因素,经常发生抢婚事件,不仅对男性如此,对女性也是如此。新联盟的部落之间经常因为抢婚发生争斗。久而久之,矛盾必然激化,部落可能再次分裂。黄帝常为此事皱眉。他找到了身边的大臣,如常贤、大洪、侯丰、李牧、仓颉等人。经过多次讨论如何停止群婚,建立一夫一妻制,没有人想出一个可行的办法。有一天,黄帝陪同一群巨人去检查人们居住的洞穴是否安全。突然,我发现有一家人住在三个山洞里。为了防止野生动物入侵,他们周围用石头筑起了高墙,只留下一个人可以进出的门。这一发现立即引起了黄帝的兴趣。那天晚上,他召集了身边所有的大臣。黄帝说:“我有一个主意,叫群婚停止。让大家说说,看看有没有效果。”。大臣皆称黄帝。快说。黄帝说:“今天,我们看到了人们居住的洞穴。我认为制止群婚的唯一办法就是召集部落的人来祝贺,举行仪式,祭拜天地,祭拜父母,祭拜未来的夫妻。然后,用酒庆祝,唱歌跳舞,宣布他们正式结婚了。然后,夫妻二人会被送到事先准备好的山洞(房间),四周高墙环绕,只留一个门进出。吃喝会由家里男女双方的亲戚送来,三月到四十天,让他们在山洞里建立感情,学会做饭,学会生活。以后凡是由部落男子嫁入洞房的男女都叫正式婚姻,不再允许抢别人的男女。为了区分已婚和未婚,所有已婚女性都必须将蓬乱的头发打成一个结。人家一看就知道这个女的已经结婚了,其他男人不能另作打算,否则就违反部落规定了。”黄帝说完这个命题,立刻得到了常贤、大洪、李牧等人的支持。许多人建议仓颉应该制定一部法律并向公众公布,这个想法很快得到了各个部落和人民的支持。人们争先恐后地为他们的孩子挖洞穴(房子)和建高墙。他们的孩子一结婚,仪式结束后就被送进洞房。群婚的陋习逐渐消失。但是,几千年的习惯势力才是最可怕的势力,根深蒂固,不可能一夜之间完全改变。还有一部分人暂时不习惯一夫一妻制的生活。据说有一对狩猎高手,男的叫石杰,女的叫木苗。双方父母同意结婚。婚礼结束后,两人都被送进了洞房。住了不到十天,时嘉开始觉得整天只陪一个女人没有意义。最好是集体结婚。喜欢哪个陪哪个,一天能找两三个。穆苗也觉得洞房不舒服。整天和一个男人在一起真的没什么意思。还不如在群婚中自由自在,相亲相爱几天。不喜欢过几天再找个男的多自由啊。因为两个人都有不想过一夫一妻制生活的想法,一天晚上,趁着夜很深,两个人都爬上了墙,各自逃走了。史洁和木苗都逃进了大森林,没有人住的地方。他们越焦虑,就越失落。我没有带狩猎工具,怕野兽。天亮后,又渴又饿,他们不知不觉又走到了一起。为了保命,两人只好相依为命。整天采野果蘑菇充饥。因为迷路了,一时走不出大森林,不知道该怎么办。现在,他们意识到此刻谁也离不开谁。有一天,他们真的又渴又饿又累,两个人都躺在一棵大树下休息。一群蜜蜂在他头上嗡嗡作响。石头砸断了一根树枝,四处拍打以驱散蜜蜂。没想到,蜜蜂生气了,把他们蜇得遍体鳞伤。时嘉发现蜂群正从树缝里钻出来,拿出随身携带的打火石。他叫木苗捡起干柴,很快点起了火。他们从火中拔出火柴棍,劈开树,继续燃烧。瞬间,蜜蜂烧了翅膀,再也飞不起来了。火焰穿过树隙,烧着了蜂巢,蜂蜜从树隙中渗出。一开始他们两个也不知道是什么,但是闻起来很香。他们用手蘸了一点,放进嘴里,用舌头舔了舔,很甜。他让木苗再尝一遍。他们认定这是无毒的,迅速捡起一些树皮,把流出来的蜂蜜全部填满。他们不得不整天在森林里采摘蘑菇,用蜂蜜蘸着吃来充饥。就这样,我在大森林里度过了整整一个月。幸好被黄帝手下的狩猎专家于泽发现了,才保住了石墩和木苗。在大森林里辗转反侧了一个多月,小两口整天提心吊胆,害怕野兽袭击他们。谁都不想分开,谁都离不开谁。只有夫妻感情越来越深,才能真正体会到爱情的滋味。回到部落后,石杰和木苗再也没有分开,小两口从此建立了幸福的家庭。这就是流传至今的“洞房蜜月”的由来。编辑本段的出处。闹洞房的习俗看似简单,实则历史悠久,影响深远。从影响范围来说,可以说是全国各地;从它存在的时候起,几乎贯穿了整个封建社会,一直流行到近代。由于这种习俗以新娘为主要滑稽对象,所以又叫“逗新娘”、“扮新娘”,旧社会也叫“扮女人”。鬼屋习俗始于汉代先秦时期,婚礼简朴庄重。汉代先秦时期,孔子在《礼记·曾子·文》中描述了当时的婚礼场面,说:“娶女家,三日无烛,思别离;结了婚回家,三天不高兴,会想念亲人。”体现了先秦婚礼的朴素习惯,没有大吵大闹的场面。进入汉朝后,社会经济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人们不再满足于旧式的、枯燥的婚礼仪式,不再拘泥于“三天不乐”的古训,开始大操大办,使得婚礼仪式蒙上了世俗的喜庆色彩。挚友杨树达在《汉代婚丧习俗》一书中考证:“宾客者,常饮酒嬉笑,言行肆无忌惮。比如近代造成新房的,汉代就有了。”杨引汉末《常艳》曰:“此婚会上,以总督之戏谑打杖,取笑情欲,宣于众中之淫,揭于新族中之淫,污秽庸俗,生淫久奸,不外于此。”由此可见,从其出现之初,就被视为一种陋习。关于我国扰房习俗的起源,有两种观点。一种理论源于驱邪避灾。相传很久以前,紫微星有一天下凡,在路上遇到一个穿着麻衣的女子,跟着一群迎亲队伍。他看出那是魔鬼在伺机作恶,就跟着他到了新郎家,不料那女人已经先到了,躲在洞房里。当新郎新娘拜完天地就要进洞房的时候,紫星守在门口不让他们进去,说里面藏着魔鬼。他们向他请教如何驱魔。他提出:“魔鬼最怕人多,魔鬼也就不敢作恶了。”于是,新郎请人在洞房里嬉笑,用笑声驱走邪灵;果然,到了第五更,鬼子终于逃了。可见,喧闹的房间从一开始就被驱邪避灾的色彩所笼罩。洞房驱邪的习俗遍布大江南北。新人进洞房前,在长江中下游地区,新郎必须在前一天晚上睡在洞房里,提前请两个姑娘手里拿着红烛拍一张洞房照片;天津人请吹队在新房里吹,以求好运。新人进屋后,驱除屋内邪气还是很重要的。比如在东方,新郎进屋,会象征性地在新房的每个角落射一箭,或者手里拿着单刀在每个角落做一个虚拟的刀,唱着“斩妖一次,斩怪两次,斩魔坏头三次,斩神四次,迅速离开。”更常见的习俗是在新房子里建造长明灯。所谓“新婚之夜”就是这个意思。有学者研究过,“听房”习俗其实是防止鬼魂进入洞房的保护措施。关于鬼屋起源的另一种观点认为,鬼屋最早出现在北方,起初主要是马夫,这大概与北方民族的生活习惯有关。他们以狩猎和游牧为生,这使得男人非常勇猛。能证明一个男人结婚了就是一个合格的男人。世界上一些落后的民族,用自残和虐待的方式来显示自己男人的资格,甚至拿被猎杀的头颅作为求爱的信物,大概也是这样。闹鬼的房间保留了古代的这种原始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