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浦镇的历史演变

古时候是水边洼地,水草茂盛,人声鼎沸。从水里,只有声音。本义:滨水。指水边区域。因土壤以沙质为主,故名“沙埔”。

北宋第三年(1113),兴庆军升为兴庆府,沙浦镇开始建村。北宋元年(1118),宋钦宗即位,正式将其封地兴庆府改为肇庆府,肇庆之名由此开始。元至元十七年(1280),肇庆府改为肇庆路。

明朝洪武元年(1368),明军攻克肇庆,肇庆路改名肇庆府。明代,香香都督制度得到广泛实施。鼎湖隶属于高要县的夏薇乡和钦仁乡,而沙浦主要隶属于钦仁乡的头溪都和典水都。

清顺治元年(1644),清兵入关,但西南、东南两省仍归南明管辖。顺治八年(652年),沙浦归清朝管辖。从清初到道光年间,沿袭明制。咸丰五年(1855),高要县分五等,鼎湖属四等,沙浦镇分桃溪渡、沙浦渡、淀水渡三部。光绪三十年(1904),高要县将五等分为九区,鼎湖属于高要县一等第一区,四级第六和第七区。桃溪、沙浦、淀水属于都宝,属于六区。

民国初年,沿袭大清制度。民国十七年(1928),中国实行区乡制,改都宝为乡(桃溪乡、沙埔乡、淀水乡)。民国二十六年(1937),乡镇改组。民国三十二年(1943),10年六月,高要县弃镇并乡,沙埔属第四区头溪乡。

5月25日,1949,高要县人民政府成立。从1949年9月到1953年3月,沙浦镇(头溪乡)一直是高要县第四区管辖。3月5日,1953,高要县区划调整,沙浦为高要县第八区。1955年2月,第八区、第九区分别更名为广利区、永安区,所辖乡镇不变。沙浦此时属于广利区。1955年8月,第八区、第九区人民政府改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更名为乡镇人民委员会。1957年3月,小城镇合并为大城镇,广利区的乡镇合并为广利乡、文远乡、桂园乡、九坑乡、头溪乡、广利镇,各区管辖范围不变。1958年3月,撤销区建制,乡镇合并为广利乡、永安乡、头溪乡。1958 10人民公社成立。1958 65438+10月1、广利、永安、沙浦合并成立广兴人民公社。1959年7月20日,广兴人民公社改组为广利、永安、沙浦三个人民公社。1968年3月,广利、永安、沙浦公社革命委员会成立。1986 165438+10月份建的镇叫高要县沙浦镇。1988 65438+10月7日,国务院批准设立肇庆市鼎湖区。1988 65438+10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将沙浦镇纳入鼎湖区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