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回归的历史是怎样的?
澳门在明代史书中被记载为当时葡萄牙对华贸易的主要供应港。65438年至0557年,葡萄牙人从当时的明政府获得居留权,成为第一批进入中国的欧洲人。原属戈雅亲王管辖,1623年,葡萄牙政府任命马塞洛为澳门首任总督。
1844年9月20日,葡女王玛丽亚二世单方面宣布澳门为“自由港”。1849年,葡萄牙停止向中国支付澳门地租。1851年,葡萄牙占领氹仔。1864年,葡萄牙重新占领路环。1883年,葡萄牙重新占领了王霞和青州。1887年,当时的葡萄牙政府令清政府签订《中葡会议公约草案》和《中葡友好通商条约》,规定“葡国永久管理澳门,属澳之地与葡区无异”。1896年,葡萄牙人试图再次占领附近的秦恒岛,但失败了。
葡萄牙人在澳门一直拥有特权或特殊地位,令一般居民不满。从1849年8月29日沈志良杀死亚马逊总督,到1966年2月3日文革和凼仔学校事件引发“十二月十二日”?“3”事件表明,人民对葡萄牙人在澳门的特权已深感不满。1974年4月25日末,葡萄牙革命成功,新政府实行非殖民化政策,承认澳门不是殖民地,而是中国的领土。
由于回归前的不安全感和金融动荡,澳门当时的经济几乎处于停滞状态。从1996到1999,经历了连续四年的经济负增长(最高达-4.6%,1998)。
自1999回归祖国以来,澳门特区实施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使经济从回归前连续四年的负增长中恢复过来。在博彩、旅游、金融等支柱产业的带动下,整体经济保持了良好的增长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