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评价新历史主义文学思潮的价值取向和社会效果?
“新历史主义”在西方仍是一个有争议的概念,至今没有统一的定义。自从这个术语出现以来,双方都有自己的解释。提议者格林布拉特甚至认为“非决定性”是其特点之一。新历史主义理论来源的复杂性、批评取向的多样性以及作为学术流派的松散性和跨国性,造成了对其分类和评价的特殊困难。尽管如此,人们对其基本内涵已经形成了一些相似的看法。不难发现,80年代后期先锋、寻根文学、新现实主义文学所聚集的“新历史小说”的创作活动和“重写文学史”的文学批评运动,都与新历史主义保持着一定的亲和力,其方法和策略表现出相互的契合:通过书写“家族史”、“村史”、“心史情史”、“秘史野史”。
新历史主义呈现出明显的民族差异。中国版的新历史主义有自己的本土特色:从起源上看,它既是“外生的”,又是“内生的”;既有国外理论批评的诱导,也有国内各种艺术力量的推动;既是文艺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必然,也有历史和现实因素的推动;在构成上,既有批判理论的思想内涵,又有创作实践的具体表现;既涉及小说、诗歌等纯文学文体,也涉及电视电影等综合文学文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