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的历史演变
在商周时期,丰台属于古代北京-季承的郊区。
西周属蓟国,春秋战国属燕。
秦设蓟县,印相镇属今凤台镇南堡地区管辖。
西汉时设印相郡,郡治在凤台镇以南,东汉时省入前郡。
唐建中二年(781),分析蓟县西界为游都郡。丰台区中部(卢沟桥乡、胡阿祥乡)当时属于游都县;东部(南苑乡)属蓟县。
辽会同元年(938),蓟县改为冀北郡,凯南乡大红门以北属北台元年(1012),尤都、冀北改为宛平、西晋。
金贞元元年,改天津为大兴。南苑乡,右安门以东,属于大兴县,龚蓓村以南,西部属于良乡县,大部分属于宛平县。
明代,右安门以东的南苑乡属大兴县,北面的王佐乡和西面的大灰厂属方山县,南面的王庄-拐村属良乡县。
清末凤台镇以东、大红门以北划为城区。
1928年6月,丰台区东部属于南郊,中西部属于宛平县、方山县、良乡县。
1950年6月,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北京市十八区(长辛店)并入十五区。同年8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将郊区名称与市区联系起来。原14区(南苑)改为11区,15区(丰台)改为12区。
1952年,撤销宛平县,设立丰台区、南苑区、石景山区,划归北京。
65438年至0958年,南苑区、石景山区多并入丰台区。
1963,石景山区从丰台区成立石景山办事处。
1967建成为石景山区。丰台区人民政府驻丰台镇。
终点1990,区域最西端为马鞍山(116 4' E),最东端为东四斗口村(116 28' E),距离35km。最南端为何兆云村南界(北纬39° 46′,最北端为青塔村北新开运河(39° 54′,南北宽14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