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论的理论史
博弈论就是两个人在一场平等的博弈中,利用对方的策略来改变自己的对抗策略,以达到获胜的目的。博弈论的思想自古就有,中国古代的著作如《孙子兵法》不仅是军事著作,也是最早的博弈论著作。博弈论起初主要研究棋类、桥牌、赌博的输赢。人们对游戏局势的把握只停留在经验上,并没有发展成理论。
博弈论考虑了博弈中个体的预测行为和实际行为,研究了它们的优化策略。
现代对博弈论的研究始于策梅洛、波莱尔和冯·诺依曼。
1928年,冯·诺依曼证明了博弈论的基本原理,从而宣告了博弈论的正式诞生。1944年,冯·诺依曼和摩根斯坦撰写的划时代巨著《博弈论与经济行为》将二人博弈结构扩展到N人博弈结构,并将博弈论系统地应用到经济领域,从而奠定了这门学科的基础和理论体系。
在1950 ~ 1951中,John Forbes Nash Jr利用不动点定理证明了平衡点的存在性,为博弈论的推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纳什的开创性论文《N人对策的均衡点》(1950)、《非合作对策》(1951)等给出了纳什均衡的概念和均衡的存在定理。此外,赖因哈德·泽尔腾和约翰·哈萨尼的研究也促进了博弈论的发展。今天,博弈论已经发展成为一门相对完善的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