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史学内容简介
所谓公理,就是他下面说的历史哲学。梁启超认为史学是客体与主体的结合。所谓对象,就是过去和现在的事实;所谓主体,就是历史作者和读者心中的哲学。他进一步阐述说,如果有客观性而没有主观性,那么它的历史就没有灵魂,也就是说它不是历史。(主观略客观的人,虽有好书,也不会叫历史。).所以对历史有益的人,必须研究种群进化现象,寻求其公理,于是就有了所谓的历史哲学。历史和历史哲学虽然是不同的学科,但是如果你想要的话,没有哲学理想的人不会是好历史,而是决定性的。梁启超从史学研究和写作的客体与主体的关系角度提出历史哲学是好史学的前提,在史学理论的发展和建设中具有重要意义。在他看来,历史哲学的重要性在于,它对我们认识整体的历史、历史本身以及历史与其他研究的关系至关重要。更重要的是,它还在于它的社会功能,即那些必须寻求它的公理和规律的人不愿意认为理论是美好的,而是会把它应用到实践中去。写历史的人,用过去的演变引导未来的演变。我们吃的是今天文化的福分,是为了古人已经获得的权利,让后代延续、成长、繁衍这种文明不可或缺的义务。历史学家履行这一义务的方式是寻求前一次进化的公理,让后代遵循它的原则,带领它的榜样增加无国界的幸福。石虎!石虎!它的责任很重,它的成就很难!这说明史学在文化进化中的社会作用并不是主要基于一个人一件事的经验教训,而是受到公理的启发,即通过遵循其原理和事例来表现的。这是新史学理论体系的又一显著特征。重视史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也是新史学的特点之一。梁启超认为,地理、地质、民族学、语言学、民族学、政治、宗教、法律、平整(日本所谓经济学)都与历史有直接关系。其他的,如伦理学、心理学、伦理学、文章学,以及天文学、唯物论、化学、生理学等属于哲学范畴的东西,往往与历史有间接关系,那么为什么不在主观上依赖它们呢?
取各家之公理,取其之。虽然不完全适用,但收获会更多。在《论中国历史》中,他论述了地理学、民族学、年代学、考古学与书写中国历史的关系。在“新历史”中,有关于历史和种族的关系以及年代学的专题。比如他强调地理和历史的关系最密切,很多讨论都源于孟德斯鸠和黑格尔的理论。他关于历史与种族关系的理论,大部分是基于康德的理论。即使在当时,他介绍的西方学者的一些认识也是不正确的;但从他所倡导的新史学方法论来看,在当时是有积极意义的。这是梁启超《新史学大纲》的突出部分。这种批判贯穿两篇文章,其声势和言辞都是前所未有的。他认为中国史学发达,但对这种发展持否定态度,认为只是陈翔殷,一丘之貉。梁启超特别指出,中国的旧历史有四重阴影:第一,他知道有朝廷而没有国家;第二,他知道有个体,但没有群体;第三,他知道有史书记载,却不知道时事;第四,他知道有事实但没有理想;正因为如此,有两种病:一种是会描写但不会删减,一种是会跟风但不会创造;这六个坏处结合起来就是三个后果,就是难读,难选,没情怀。他对口头攻击的评论是基于西方人和西方历史。虽然梁启超也很大方地把司马迁、杜佑、郑樵、司马光、袁术、黄宗羲列为中国历史上的六君子,但他认为其余的史家都很平庸,二十四史不过是二十四姓的家谱,是地球上最前无古人的书之一。所有的传记和传记不过是无数墓志铭的堆砌。在当时崇尚西学、批判旧学的思潮下,提出了对中国旧史的批判,为史学界的革命和新史学的创建开辟了道路,在思想观念的变革中对中国史学的现代化进程起到了客观的积极作用。但也必须看到,梁启超对旧史的批判,往往在论证中有褒贬不一的结果;在很多结论中,误解强于仔细审视,谬误多于正确。主要有两个原因。一种是这种批评没有建立在冷静和科学的分析基础上,所以明显是武断和情绪化的。还有一种是作者误认为新史学和旧史学之间有隔阂,没有联系,反而有对立的可能,所以旨在全盘否定中国的旧史学。指出这一点并不是对梁启超的苛求。其实还有一个最有说服力的参照物,那就是章太炎的《舒舒》1904修订版。对西学的认识、消化和吸收,对中国史学的分析和扬弃,体现了比梁启超两部著作更多的理性认识。总的来说,新史学的成就起到了倡导史学新面貌的历史作用。在对史学旧方面的批判中,虽然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问题,但不能算是理性的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