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法婚姻有历史合理性吗?
宗法婚姻,顾名思义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种古代婚姻是父母包办的,子女无权选择配偶。在今天看来,这显然是对孩子个人意志的剥夺,并不能保证男女之间会有真正的爱情,但为什么在古代用了这么多年?一、客观因素诱发:我们知道古代人结婚没有现代晚,过去的“二八”仅指16岁;女人28岁适合结婚,也就是说女孩16岁就要结婚了,16岁的孩子还年轻不懂事。过去的孩子没有现在的孩子早熟。可能在孩子还在一起过家家的时候,他们就已经要决定和谁结婚了——想必这个条件不允许他们自己做决定——也没有父母那种世故毒辣的眼神和长远的眼光,即使选择了自己。此外,我们应该想到的一件事是,杨玉环,一个绝世的女人,也被“关在闺房里”。古时候有个富婆在家,住在深院。在这样的情况下,她怎么可能遇到对的人呢?我们应该做出怎样的选择?自然是有父母替你选择更好。
二、家庭制度的原因:这种现象在贫困家庭可能不那么明显,但在富裕家庭体现得淋漓尽致。家长制在富裕家庭中尤为重要。一个家庭有伟大的事业,繁荣的家庭,自然管理者的权威就大了。但是,真正的管理者是这个家庭的父母。对于方方面面的事情,没有理由不向他汇报,也没有理由不去管他。子女的婚姻,家庭管理者要考虑各方面的情况,与其他各方协商选择最合适和适合孩子的另一半,他们要考虑合适的家庭,家庭的繁荣,性格和能力等最有利于自身发展的条件。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他是家长制的管理者。既然他能成为管理者,我觉得除了一点运气,大部分还是靠经验和能力。他需要也应该掌控家庭事务。其次,他是社会上所有人的领袖,他必须为家庭的发展做出努力。他的所见所想都比更小的孩子长,他做出的选择都是权威的。所以服从他的意志不是没有理由的。
第三点:这是事实:我们知道这样的制度已经用了这么多年。其实早已成为历史车轮下深深的印记。从这个角度来说,宗法婚姻必然有其历史合理性,否则不能用多年然后被后人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