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关于历史问题的两个决议是什么?
一是1945年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二、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1。
1945年4月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是我们党第一次系统总结党的历史经验,也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 * *产党的重要历史文献。
决议总结了党从成立到抗日战争全面爆发,特别是从六届四中全会到遵义会议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正式总结了党内的一些重大历史问题,特别是从六届四中全会到遵义会议的中央领导路线。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起草工作始于6月1979 11,由中央政治局、书记处牵头,邓小平、胡耀邦主持。经过长时间的讨论和修改,形成了全党的智慧。1981年6月27日,中国* * *产党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
决议总结和评价了建国以来党的重大历史问题,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时期,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和功过,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内容和指导意义。肯定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逐步确立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正确道路,进一步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和党的工作继续前进指明了方向。
扩展数据:
65438年至0945年党的六届七中全会一致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曾经统一了全党的认识,加强了全党的团结,促进了人民革命事业的迅速进步和伟大胜利。十一届六中全会相信,这次全会一致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必将起到同样的历史作用。
全会号召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伟大旗帜下的党中央周围,继续发扬“无视大众、移山倒海”的精神,同心同德,战胜一切困难,为把我国逐步建设成为现代化的、高度民主的、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努力奋斗!我们的目标一定要达到!我们的目标一定会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