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业银行是什么时候成立的?
第一阶段(1951年—1952):中国农业合作银行8月正式成立,因机构精简于8月撤销,1952。
第二阶段(1955 —1957):中国农业银行成立于1955年3月。
1957年4月,国务院决定中国农业银行与中国人民银行合并。
第三阶段(1963-1965):1963 11。10月,NPC常务委员会通过决议,批准成立中国农业银行,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根据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设立中国农业银行的决定,设立这一农业银行机构,
但在机构精简的形势下,经国家批准,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于6月1965 1再次合并。
第四阶段(1979-1994):1978 65438+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的* * *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的决定(草案)明确提出“恢复中国农业银行,大力发展农村信贷事业。
1979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恢复中国农业银行的通知》,决定正式恢复中国农业银行第五阶段(从1994年4月起):1993年2月,国务院作出《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通过改革逐步在中国人民银行建立统一的监督管理。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安排,1994年4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与中国农业银行分开组建,粮棉油收购资金供应和管理等政策性业务与农业银行分开。农业银行根据1995年6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开始逐步探索现代商业银行的运行机制。
1996年8月,国务院作出《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合作经营为基础,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管理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
中国农业银行认真贯彻《决定》精神,在矛盾多、时间紧、压力大的情况下,统一思想、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农业发展银行设立省以下分支机构,支持农村信用社脱离农业银行行政隶属关系的改革。
从65438年到0997年,中国农业银行基本完成了作为国家专业银行的历史使命,开始进入真正转变为国有商业银行的新的历史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