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历史典故,求大家指出出处?

出自《史记·郑》。

武公十年,娶了沈侯的女儿,叫武将。王子难有,人生难有,老婆爱死了。小儿子出生后,段轻松,妻子疼爱有加。二十七年,吴公病。夫人,求公立段为太子,公必听。我当时一岁,武将,为庄公而生。

到了庄元年,封他的弟弟段为京师使,名叫。纪忠说:“北京比全国大,但不是为什么封。”庄公曰:“吴江要,我敢夺。”段进京,修治,与母吴江谋攻郑。二十二年,段国攻郑,吴江为内应。庄公发兵截段,段去了。割北京,北京人方节,左节严。阎当朝,走了。于是庄公把他的母亲吴江搬到城里,发誓说:“不到坟前不与你相见。”我已经后悔在闲暇时想起了母亲。英姑的考叔给了公,公给了粮。高叔叔说:“我有妈妈。请给我食物。”庄公说:“我很想念我的母亲,我恨联盟。我能怎么办?”高叔说:“穿过地到坟前,就相见了。”所以我跟着它,看到了我妈妈。

你是不是说过“要拿就要先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