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举报非法占地

法律分析:基层政府违法征用土地,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举报。问题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以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

对违法征地、暴力征地侵害农民利益,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要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违法用地、违法占地、违法用地和违法占地的区别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第一,占地和占地的区别;二是违法与不违法的区别。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占用土地的行为。

非法占用土地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首先,占领和土地使用是有区别的。侵占一般指侵占他人土地,如非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设;土地使用的范围更广,既包括使用他人的土地,也包括使用他人的土地。比如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是违法的。二、违法性与违法性的区别:“违法性”一般用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范的行为,一般有相应的法律责任规定。违法在正常情况下也是违法,但主要强调的是缺乏法律依据,不一定有法律责任规定的行为。非法占用土地的主要表现有:(1)未经批准占用土地;(二)以各种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三)超过批准的数量,多占土地的;(四)违法批准使用土地的当事人拒不退还的;(5)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予以没收,可以处以罚款,罚款数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对非法占地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三条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发布公告。公告应当载明补偿方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和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依法征收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