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历史很简单。

新加坡早期以马来人为主,其最早的文献记载源于公元13世纪的中国。

14世纪,明朝称新加坡为淡马锡。

1819 65438+10月29日,英国东印度公司员工斯坦福·莱佛士登陆新加坡,开始负责该地区。1824年,新加坡正式成为英国殖民地,最初受英属印度殖民当局管辖。1867年,新加坡升级为海峡殖民地,与槟榔屿、马六甲并列管辖,直属于英国统治。

1942 2月15(太平洋战争期间)日占新加波,改称“赵南岛”,行政上称为“赵南特别市”,其中“赵南”一词取自《昭和时期取得的南方土地》一文,以及“南方之光”、“裕仁在南洋的领土”等。9月1945,12日,日军宣布投降,英国收回对新加坡的管辖权,恢复国名为“新加坡”。1959年,新加坡获得自治。1963年,新加坡与当时的马来亚联邦州、沙捞越和北婆罗洲(今沙巴)一起建立了马来西亚联邦,从而彻底脱离了英国的统治。

李光耀在马来西亚期间,在种族权利分配问题上与当时的马来西亚联邦政府意见相左。李光耀主张以“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取代保护原住民的“原住民优先”政策。人民行动党(PAP)与UMNO之间的政治较量在新加坡引发了两次种族骚乱(1964)。最后,东姑·阿卜杜勒·拉赫曼总理以避免局势恶化为由,于8月7日1965要求新加坡撤出马来西亚。因此,8月9日,以UMNO为首的执政联盟在国会紧急通过宪法修正案,解除新马关系,使其成为独立的主权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