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立法中设立纪念日和公祭日的意义是什么

国家公祭日的重要性和历史意义可与世界各地设立的二战纪念日和公祭日相提并论,包括2005年联合国指定的“国际大屠杀纪念日”、波兰奥斯威辛集中营解放纪念日、德国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日、俄罗斯卫国战争胜利纪念日、以色列大屠杀纪念日、美国珍珠港事件纪念日等。这些纪念日最大的价值就是让侵略者、受害者及其后代不忘历史,敬畏生命,珍爱和平。

我们早就应该为南京大屠杀的受害者设立一个国家公祭日,这不仅是为了反击日本当局的需要,也是为了教育我们的公民。不知什么原因,从1949到80年代初,“南京大屠杀”这个历史名词很少被各方提及。说起南京和大屠杀,只知道雨花台,没有南京大屠杀。直到1982,在日本篡改教科书的刺激下,中国学者才有了“研究南京大屠杀”的想法。然后就是1985修建的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该馆馆长朱成山曾感慨:“没有日本人否认历史,就没有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中国人经常用“忘记历史就是背叛”这句名言告诉自己,我们应该正视历史,但如果我们在这方面做得还不够,又怎么能理直气壮地指责别人忘记或故意抹杀历史呢?

现在,中国终于有了第一个国家公祭日。它的成立,不仅表明中国政府和人民将永远铭记牺牲的30多万同胞,也表明我们突破了观念的束缚,有了还原抗战历史真相的勇气和胸怀,展现了前所未有的开放、大度和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