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国家禁毒委员会命名第一批国家禁毒示范城市。
?2021年3月,国家禁毒委员会命名第一批41国家禁毒示范城市。
入选名单包括朝阳区、南开区、滨海新区、承德、阳泉、赤峰、鄂尔多斯、大连、白城、双鸭山、七台河、徐汇区、北碚区、涪陵区、南京、苏州、杭州、福州。
上饶、景德镇、济宁、东营、咸宁、湘潭、永州、佛山、中山、柳州、海口、广元、宜宾、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顺、玉溪、拉萨、宝鸡、张掖、定西、银川、吴忠、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发布背景
2018以来,国家禁毒委员会组织创建国家禁毒示范城市,积极推进城市禁毒工作,充分发挥禁毒示范区的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全国禁毒工作深入开展。
各地要以首批“国家禁毒示范城市”为榜样,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禁毒道路,全力打好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创新完善禁毒体系,努力提高禁毒能力水平,最大限度降低毒品社会危害,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