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最高法院旧址的历史变迁

国民政府最高法院成立于6月1928+01。1937年2月日本占领南京后,医院西迁,最高法院档案管理处设在武昌,后西迁,与南京国民政府同时迁至重庆,直至抗战胜利,又迁回中山北路原址。1949年4月结束使命。9月1950至3月1967为南京中院旧址,现为江苏省粮食局、省地方志办公室办公地点。1992年,国民政府最高法院旧址被列为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7月,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