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节的历史演变
晋人周初写的《风土人情》一书:“浙江的风俗说春天在中,花开正盛。世界上有句俗话叫早晚花开。”在春季序列的中间是第二个农历月的第十五天。南宋梁元帝《花朝》有诗:“花朝月夜情满,谁能忍相思,永不相见”;张在《花朝》里看到一首诗:“三春暮晓,新雨花开”;唐代诗人方干说:“花间有雾,雪夜映湖。”。古代诗人写了许多关于花节的歌曲。花朝风俗各地不同。东北是给花神设神位,用素食祭祀。开封是民间的“捕蝶党”,获胜者可以获得大奖。《翟成诗话》载:“二月十二是捕蝶会”。
在洛阳,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老百姓,都会在花朝节参观龙门石窟等地,挑剔野菜,品尝新鲜。商丘人更注重天象与收成的关系,用花的艳阳天来预测一年四季小麦和果蔬的收成。在苏州,人们会在虎丘花庙前宰杀牲畜,向花神献祭,并祝神仙生日。在节日里,通常有饮料、食物和娱乐来增添乐趣。明清时期的北京,花农一般居住在右安门以南的草桥、丰台一带。据明代刘东《帝都略》记载:“右安门外南十里桥,以十里为一方,全是泉.....,所以花是合适的,所以人会花一生。大家都卖花杆子,每天早上都要几千块钱。它们散落在斗门,春天的时候很美,而茶花、水仙、春天。桃李仲春,惟有海棠。春天是老牡丹,和牡丹,和孪生的枝条..."清初冯逊的《六街花市》也说"凤台的花农都是园丁。
每个月的三号,十三号,二十三号,我们会在车上拿着花,去槐树斜市场。这些描述记录了旧时北京花卉种植和花卉生意的一些情况。花节那天,北京的“女士们,先生们”唱起诗歌,出门到郊区的名园赏花。据说清代的“花宴”最为精美。太监们在颐和园用红色和黄色的丝绸装饰牡丹花,让所有的爱和夏光飞翔。慈禧太后一边观看喜剧《花神过生日》,一边品尝用鲜花做成的小吃。北京丰台区还有一座花庙,位于丰台镇纪家庙村北。它是春天祭祀花神的地方,也是丰台区各种花卉协会的聚会场所。
据说这座花坛建于明朝。庙门上方有“古花寺”的牌匾。在寺庙的前厅,有花王和各种花神的牌位。传说洛阳牡丹等十二花神得罪了玉帝,被丢入凡间。花神们来到了北京南郊,让丰台地区开满了各种各样的花。为了感谢花神赐予世人的礼物,京都各花店集资修建了这座花神庙。在花中,牡丹和芍药被誉为花中之王。历史上,北京的牡丹也很有名,胡阿祥丰台的牡丹是北京最好的。有“官锦红”、“梨花雪”、“白玉带”等数十种优秀名品。
花朝节最迟形成于唐代,因为在唐代的诗词和史籍中,记载花朝的很常见,如司空图的《与客同处哀,花朝处病》(《初春》),陆仑的《虚空闻夜,净雨花朝》(《基斯地湾上院铭》)。《旧唐书》(公元945年)和晋帝离晋二年所作的《罗微传说》中也有文字记载,“魏每次花月月,都与宾佐府十分亲热”。据民间传说,唐太宗在花朝节亲自主持御花园里的“挑菜”。在位期间(公元690-705年),嗜花如命的武则天总是让宫女们采花,用大米捣烂,蒸成花饼送给大臣们。当时,人们把正月十五的元宵节、二月十五的花会和八月十五的中秋节视为同等重要的节日。
“花节”的节期因时间、地域不同,与2月15日、12日、2日不同。比如书摘要说:“二月十五是唐代的花节。”南宋吴在《梦见,望二月》中也说:“仲春十五为花节,浙江风俗认为春序在中,花开正盛时,游览最尽兴。”阿清诗人王浩在《广群芳谱·天师谱二》中引用杨万里关于城寨的诗:“东京(今河南开封)二月十二日举行花会,是捕蝶会。”至于以二月初二为花节的记载,也见于《广方群谱》一书,其中《石天谱》第二章引《莫寒纪》云:“洛阳风俗以二月二为花节。秀才们在玩,也是‘摘菜节’。”此外,在浙江绍兴和河南光山,还有以二月为小花节,二月十五为大花节的民俗。如《清代光绪县志》说,“二月二日,俗云‘小花朝’,二月十五日,云‘大花朝’。”
“百花生日好时节,花朝未半春。五颜六色的花上盖着灿烂的花,花上装饰着神灵。”这首蔡赟的《咏花》诗,是对昔日江南百花祝寿习俗的写照,而吴在《陆二月王》中对当时的花会有更详细的描述,此处不再赘述。花节上,除了赏花、捉蝴蝶、摘菜,以及政府出郊劝农之外,旧社会有些地方还有妇女在花节上剪花插花的习俗。乾隆年间,文人洪在《望江口采石太白楼,防止晨风起,近得上不来》一诗中,也有“今日无花,今日无月”的诗句。不知什么原因,这个传统节日逐渐消失了。花节只存在于中国广西宁明、龙州一带壮族的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