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金融债安全吗?
相对安全。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又称政策性银行债券。是中国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向邮政储蓄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区域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1998改革发行机制,从1999开始全面采用市场化招标方式发行金融债,使该类债券在我国债券市场上仅次于国债。近年来,政策性金融债券的创新力度很大,对我国债券市场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1,发展历史
政策性金融债券的发行分为两个阶段。
分配和分配阶段
政策性金融债的发行由国家开发银行于4月份首次发行,1994,启动了政策性金融债的发行。
在人民银行和上述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下,每年都完成了政策性金融债券的发行工作。
政策性金融债券为无纸化簿记建档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登记,每个认购人在中央国债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开立托管账户,接受政策性银行的委托办理还本付息。政策性金融债基本每月发行一次,每月20日为当月基准发行日(节假日顺延)。
2、购买发行的政策性金融债券的证券
有三个品种:三年期、五年期和八年期。利息支付方面,1994年发行一次性还本付息的单利债券,1995年起发行按年付息的附息债券。发行的三年期金融债为固定利率债券,五年期、八年期金融债自1995起一年期实行一定的准浮动利率。调度购买发行的政策性金融债尚未正式流通,但人民银行已批准在货币市场开展抵押回购业务,也可作为公开市场业务的工具。
3.市场化发行阶段
政策性金融债市场化发行仍由国家开发银行于9月2日1998发起,中国进出口银行于1999开始尝试市场化发行业务。发行主体主要是国家开发银行,根据国际标准和我国国情设计了多种标准化、易于流通、具有市场参考价值的创新债券,极大地提高了市场的流动性,有效促进了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展。受到了银行间市场成员机构的一致好评,并引起了国内外专业媒体和外资金融机构的关注。
4.市场化发行阶段的债券种类
政策性金融债券市场化发行,债券品种分为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两年、三年、五年、七年、十年、二十年、三十年。按性质分,有浮动利率票据、固定利率债券、投资者期权债券、发行者期权债券和追加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