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创造的文化
在作者看来,在大史、波斯等穆斯林商人进入中国的同时,外来的文化习俗也流向民众,进而演变为中国本土文化。“番坊”的建立和从“侨居柯凡”到“本土柯凡”的转变,使穆斯林留在中国成为现实,他们也参与了中国文化的传承和创造。正是这些“朝圣者”及其后代,使得伊斯兰教在中国的存在和后续发展更加客观。
元代伊斯兰教的大发展和回族的形成,不仅为中国大家庭增添了新成员,也使伊斯兰文化的影响遍及全国。元代伊斯兰教开启了与中国传统儒家文化兼容甚至互补的“中国化”进程,吸收了对方文化的养分。同时还保留和发展了清真寺与穆斯林之间特有的宗教信仰、教规、礼仪、禁律、习俗和被称为阿拉伯语、波斯语的宗教语言,在回族社区内部始终保持着一种文化认同。以及共同的宗教信仰和习俗所强化的民族自我意识,是自元代以来以“中国”为特征的伊斯兰教在文化上能够保持向心吸引力,即能够团结回民族,使其具有自己的民族优越感,在汉族汪洋大海般的包围中不被同化为过去的重要原因。
在明清时期的伊斯兰教发展史上,苏非主义先后向新疆和内地传播所导致的儒家经典教育体系、汉文典籍翻译活动、宗派分裂和官制形成,是伊斯兰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在历史基础上不断碰撞和交汇的直接后果。本文指出,清朝统治阶级的宗教歧视和民族压迫政策造成了各民族之间的巨大差距。穆斯林通过加强民族的自我封闭意识来排斥中华文化的吸引力,固然可以增加民族内部的凝聚力,但同时也必然削弱伊斯兰教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使自身发展走上一条狭窄的道路,这恰恰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的不幸。直到民国初年兴起的伊斯兰新文化运动,倡导中阿双语教学的新教育,中国的伊斯兰文化才重新焕发了生机。
文章最后指出,由于大多数穆斯林在日常生活中遵守伊斯兰礼仪和习俗,这座屹立在穆斯林民族心脏地带的城堡,保证了穆斯林在参与中华民族文化创造的1000多年里,心中一直保持的对伊斯兰文化的永恒皈依。中国10个穆斯林民族所创造的一切文化,即使是带有浓厚伊斯兰特色的宗教文化,也理所当然地应被视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
这篇论文获得了科学院科研成果奖(1991—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