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历史题

一、中央政治制度的演变

(一)商周时期

1.皇位世袭制:中国从夏朝开始就有了早期的国家政治制度。禹死而继位,皇位世袭制取代了原始社会后期的退位制。商朝建立后,也采用世袭制,或“父死子继”,或“兄弟姐妹”

2.夏商朝的行政制度:国王指挥大小官员治理国家。商朝。中央政府有参与商王决策的大臣和大臣,有负责祭祀和记录占卜、王朝大事的愿望和历史的占卜师,还有军师。

3.内外服制度:管理内服(商人自己家族的活动区域)和外服(商人家族以外的外国)的制度。特点:商王控制着联盟的实际权力,与各国形成支配和被支配的关系。

(二)秦汉

1.天皇制的建立

(1)皇帝称号的由来:秦王认为自己“在黄三德高望重,对五帝有过贡献”,决定从“黄三”中取一个“皇帝”,从古代“五帝”中取一个“皇帝”,合成“皇帝”为自己的名字。从此,“皇帝”成为中国封建最高统治者的称号,为历代王朝所沿用。

(2)皇帝制度的内容:一是秦始皇为了维护皇帝的尊严,规定只有皇帝才能称为“我”,皇帝的命令称为“制度”或“圣旨”,皇帝使用的玉玺称为“玺”。这些规定意在强调天皇与众不同,以增强天皇在人们心目中的神圣感。第二,国家所有的政治、经济、军事等权力都在皇帝的统筹控制之下。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主要官员由皇帝任免。

(3)天皇制的特点:①皇权至上,大权在握;(2)王位继承制度。

2.“三公九臣”制度:三公是指宰相(辅佐皇帝处理国家大事)、御史(掌管法规和书籍,负责监督官员)、邱(辅佐皇帝管理军事)。军事事务由皇帝掌控。

3.中外朝代的制度:西汉宰相在决策、司法、执行上身居高位。为了加强皇权,梁武帝任命身边的侍从、秘书等工作人员为大臣、大臣,形成了“中朝”决策机构。以宰相为首的三官九臣组成的组织,演变成了一个执行机构,称为“外朝”。

4.扩大尚书台的权力:东汉进一步剥夺尚书台的职权,扩大尚书台的权力,使其成为决策和发号施令的中央机构,权力由皇帝垄断。

(3)隋唐时期的六部制

1.形成过程:魏晋南北朝时期,形成了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的体系。唐朝三省分工明确,权力三分。隋唐时期,尚书省设有官、户、礼、兵、刑、工六部,建立了三省六部制。

2.权威和运行机制:中书省负责决策,厦门省负责议事,尚书省负责执行,三省相互牵制和监督,削弱了相对权力,保证了皇权的排他性尊重。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一大创造,此后历代王朝基本沿袭。

(4)加强宋朝皇权:宋初设立中书门为最高行政机关,行政长官行使宰相职权。为了制约宰相,增设了枢密院和三司,以划分宰相的行政权、军权和财权。这就削弱了宰相的权威,皇帝就可以接掌大权。

(5)元朝政治制度的新发展:元朝设立中书省,取代前代的三省。中书省是最高行政机关,继承皇帝,共有百官。中书省行政长官行使总理职权。

(六)加强明朝的皇权

1.宰相被废,权力归六部。明朝废除中书省和宰相,分六部管理全国政务,直接向皇帝负责。中国延续了1000多年的宰相制度被废除,君主专制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2.内阁制度的形成:

(1)形成过程:太祖在殿阁设大学士,开国时形成内阁制度。后来内阁地位提高,他有了草案投票权。

(2)地位:不是法定的中央级行政机构和决策机构,只是顾问,其升迁和权限由皇帝决定。

(七)清朝君主专制制度的不断强化。

1.康熙帝在宫内设置南书房,中央机构分三部分。内阁、王会议和南书房三足鼎立,相互制约,集中于皇帝。

2.雍正帝位于军事部:

(1)权限:处理军务,参与内外事务,制定军政计划,审理大案要案,只跪着打笔录。

(2)影响:提高行政效率;军务由皇帝决定,专制皇权高度发达。军部的设立是专制皇权高度发展的重要标志。它标志着专制集权的顶峰。

第二,地方政治制度的演变

(一)中国早期政治制度

1.分组系统

(1)概念:分封制又叫“封建国家”,纣王派遣宗族公婆和豪杰到各地建立封建国家,各诸侯国必须承认纣王的权威,承担各种义务。即所谓“封建亲戚,以屏周。”

(2)目的:巩固统治。

(3)内容:①纣王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②同姓亲属关系是分封的主体,也是分封英雄、公婆、商朝子孙;(3)被封诸侯必须服从周天子的命令,诸侯有义务保卫周天子的领土,与周天子一起作战,朝觐朝贡和述职。

(4)作用:①周人的势力范围扩大;(2)确立了周王作为天下共主的地位,巩固了统治;(3)分封制在西周形成了“周王——诸侯——卿,大夫——士”的等级序列;④分封制建立的诸侯国相对独立,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了周王权的集中。

2.西周的宗法制度

(1)目的:巩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解决贵族之间在权力、财产、土地继承上的矛盾。

(2)内容:纣王、诸侯、卿大夫、士人都实行长子继承制(宗法制度的核心)。长子是大的,其他长子的其他兄弟(次子和私生子)都是小的。大和小的关系是相对的。举个例子,诸侯对周王来说是小宗亲,对家里却是大宗亲。

(3)作用:①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土地、财产、政治地位的分配和继承制度,保证各级贵族都能享有“前车之鉴”的特权。②有利于团结宗族,防止内部纷争,强化王权,使“国”与“家”紧密结合。

(二)秦朝全面实行郡县制

1.形成:秦始皇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分为36郡,直辖于中央。

2.权力:县长是县的最高行政长官,服从上级中央政府的命令,监督下级各县。一个县的长官被称为县长或县长。县令、县令、县令由皇帝直接任命。秦朝通过实行郡县制,实现了对地方政权的直接有效控制。

(3)汉代平行郡县制

汉初郡国并行,封建国家有时与中央对立。景帝平定七国叛乱时,武帝颁布敕令,提倡仁慈,设立刺史监督地方,削弱了王国的力量。

(四)唐代地方行政制度的变化

中唐时,我们的时代设置,安史之乱后,藩镇割据局面形成,严重削弱了中央集权。

(五)北宋地方权力的弱化

北宋将将军权和财权集中,任命文官为地方官,任命法官监督,加强了中央集权。

(6)元代的行省制度

元朝设省,省下有州县,边远地区设宣传部。各省拥有经济和军事权力,但权力的行使由中央政府控制。行省制度的实施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团结,是中国行省制度的开端,影响深远。

(7)明朝废省,设三司。

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明太祖废除了掌管地方军政大权的中书省,设立了布政司、大都指挥所和巡检司,掌管地方行政、军政和监察,统称为“三司”。

(8)清朝在当地沿袭了明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