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半岛的历史演变

澳门古称“濠景澳”。几百年来形成了很多地名,主要有澳门、香山坳、濠江、濠江、静海、马角、澳门街等。郝静,原是牡蛎镜,是澳门的本名;因澳门半岛东西两侧有圆形海湾而得名(经过多次填海,海岸线逐渐变得平坦)。每当有风平浪静的月夜,海水都是银色的,光滑如镜,就像牡蛎壳的内壁。澳门及其附近盛产牡蛎,粤语称牡蛎,其壳内壁光滑明亮如镜,故称牡蛎镜。澳门由此得名。明末清初岭南三杰之一的屈大均在他的《广东新语》中写道:“牡蛎镜...往象山东南120里,南、北两湾,海水环绕。”后来因为“蚝”字俗,蚝镜就改成了郝镜。清乾隆年间出版的《澳门略》一书说:“南北两湾,东西五六里,或南环路。第二湾规圆如镜,故为镜。”

另外,由于澳门的北部湾只是一段河,濠江的别称来源于濠江。还有海靖、京海、镜湖等别名,也是由浩靖演变而来。澳门之所以得名,是因为郝的镜子变成了“澳门”,看起来像一个“门”,所以统称为“澳门”。澳门一直是中国的领土,原属象山县(今珠海市中山市)管辖。1535年(明嘉靖十四年),葡萄牙人贿赂广东地方官员,获得澳门停靠船只和进行交易的权利。1553年(嘉靖三十二年),以晒淹货为由上岸居住。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葡萄牙人趁机扩大了在澳门占领的领土。1851和1864年,凼仔岛和路环岛相继被占领。65438年至0887年,葡萄牙胁迫清政府签订了《中葡会议公约草案》和《中葡北京条约》,规定“葡萄牙在澳门的永久存在及澳门所属之地方,与葡萄牙无异。”此后,葡萄牙占领了澳门,并将其划入葡萄牙版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根据1987中葡两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中国政府将于1999年2月20日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1993 3月31日,中国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享有除外交和国防事务以外的高度自治权,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澳门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