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圆柱形棺材?如果知道的话,介绍一下历史背景。
人类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用棺材埋葬死者的?历史文献中没有明确记载。然而,我们仍然可以从众多的古籍中找到一些蛛丝的痕迹。《说文》解释道:“棺久无声也。”“长”字是音,取“长”之意。“白胡同?崩》说:“时间久了,久了也不会变。”从字形上可以看出,棺椁最初是一种简单的方形葬具,古文字并非来自木材,说明最早的棺椁不是木棺。但是从这个词的意思也可以看出,棺材或者棺材的本义是尸体可以保存很长时间。另外,根据《礼记》?《谈弓》记载:“有虞之瓦棺、之棺、殷之棺、周之壁。周人以殷人之棺葬长丧,以之棺葬中丧、周丧,以虞家之瓦葬无衣丧。”这里的瓦棺,与“游玉家崇陶”的注解是一致的。“周”的意思是用火烤墓的四周。“火烤熟了,说是棺材周围烧了土。”或者叫土州。“或者出于防潮的目的,对坟墓进行了处理。在上海青浦福泉山良渚文化遗址中,发现有红烧土块堆积在墓焰上或周围的现象(见《文物考古工作十年》,文物出版社,1991年,94页),或可视为目前发现“周”的最早例证。但从夏文化遗存的考古发现来看,二里头文化的墓葬材料中并没有“杀周”的迹象,而二里头文化是公认的夏文化。文献记载与考古资料不符,值得我们注意。考古资料证明,“阴棺”是不争的事实。周人的墙放在棺椁上,《说文》对棺椁的解释是:“棺椁和羽毛也有装饰。八个皇帝,七个王子,四个医生,两个学者挂下来。“这说明它是一种棺材装饰。此外,按照长丧、中丧、下丧、无衣丧等规则使用的丧葬器具也有等级之分,这说明周朝的丧葬礼仪经过史前和夏商时期的发展,已经更加复杂化和制度化。
上述文献至少为我们提供了以下信息:这说明在木棺之前,除了大量的无棺坑葬之外,还有瓦棺。从无到有,墓葬器物及其形制的差异一方面受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另一方面也受人们思想意识的支配。特别是木质葬具和石棺的出现,说明当时的人们加强了保存尸体的意识。同时可以看出,棺椁是伴随着礼仪制度从无到有,逐渐成熟的。
第一,新石器时代的瓮棺葬
所谓瓮棺葬,就是以瓮、缸等为工具的一种埋葬形式。中原考古中见到的瓮棺葬证明了《礼记》中提到的瓦棺的存在。但是,瓦棺的时代可能更早。中原地区最早的瓮棺葬发现于裴李岗文化舞阳贾湖遗址,可确认32具瓮棺。贾湖墓地的瓮棺大多散落在居所。作为瓮棺的随葬用具,有壶、壶形鼎、甑、雕壶等。,其上一般开壶、收口壶、三足壶等。都是扣的,都是用来埋未成年孩子的,可能是因为对孩子的特殊照顾。垂直埋在地下,一部分露在地面上。[1]从目前来看,瓮棺葬在裴李岗文化时期并未形成流行的葬俗,其他遗址也未发现瓮棺葬。直到仰韶文化时期,这种葬俗才开始流行,成为仰韶文化葬制的一个重要特征。
仰韶文化中的瓮棺葬可分为婴儿瓮棺葬和成人瓮棺葬两种。大河村仰韶文化四期,共清理骨灰盒棺137具[2]。所有夭折的婴儿都被埋葬了。可见这些骨灰盒和棺材的主要用途是埋葬死去的婴儿,是一种特殊的埋葬工具。这些瓮和棺大多是由一个埋葬器具,如陶鼎,罐,盆,缸等。,而陶鼎是最具埋葬性的器物。如果用两件随葬器具,两个物件锁在一起,如尖嘴鼎瓮、尖嘴豆瓮、尖嘴碗瓮、鼎鼎瓮、坛坛瓮。这些瓮棺大多埋在圆形坑里,少数埋在椭圆形坑里。坟墓很小,只能放下骨灰盒棺材。骨灰盒和棺材的摆放方式有三种:直放、斜放、横放。一般情况下,尖底瓶横放在坑内,而单鼎、缸、坛等。被垂直放置在坑里。这两个器皿锁在一起,水平放置。
类似的瓮棺在淅川下王岗、郑州西山、郑州后王庄、洛阳王湾、长葛石鼓等仰韶文化遗址中均有发现。这种处理孩子身体的方法和裴李刚文化不一样。仰韶文化中的儿童瓮棺主要埋在成人墓葬之间或房屋地基附近,而裴李岗文化中的则没有在成人墓葬中发现。
成人瓮棺在仰韶文化遗址中并不常用,而是出现在特定区域。这是一种流行于仰韶文化燕村类型的葬俗。在这种类型的坟墓中,骨灰盒棺材埋葬用于儿童和成人。有一种葬具叫宜川瓮,属于大瓮棺。以这种骨灰盒棺材作为成人的埋葬工具,具有地方特色。因发现于河南中部的宜川土门遗址、临汝闫村、汝州中山寨、鲁山丘公城,且首次发现于宜川土门,故名宜川缸。这种圆筒直而深腹,平底,有盖,腹部和上腹部有三个喙形扳手,便于装订。缸底有一个圆孔,是烧制陶罐前扎破的,是逝者灵魂出入的地方。在宜川罐中,最著名的是临汝闫村出土的鹳斧陶罐,这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最大的原始社会彩陶画[3]。陶器绘画的内容,一组是鹳鱼;一组是带柄的石斧。鹳昂首挺胸,正吃着一条大鱼。右边的石斧绑在一根直立的木棍上端。鹳、鱼、石斧寓意深刻,似乎都在极力表达某种观念或社会背景。在宜川港出土的遗址中,汝州红山庙最为引人注目。红山寺遗址[4]位于汝河北岸ⅲ级阶地上,高出周围地面1.5m ~ 3m。这里考古发掘最重要的成果是M1大型瓮棺葬墓。M1为墓坑,东西长6.3米,南北宽3.5米。坑内发现136大口直壁圆筒,更不用说部分已毁。如果加上损坏的部分,骨灰盒和棺材会更多。这136个骨灰盒和棺材都是第二次下葬,头骨放在缸中央,骨盆和四肢垂直靠在头骨周围,肋骨和椎骨放在底部。除了绝大多数的成人骨灰盒和棺材外,还有少量的儿童用单骨灰盒棺材。100多个骨灰盒和棺材葬在一起,按照当时的生活环境和人口规模来看,是非常了不起的。大概是一个宗族的公共墓地,有集体二次安葬的习俗,用骨灰盒和棺材陪葬。一个20多平方米的墓坑里,埋着100多个骨灰盒和棺材,骨灰盒和棺材按照一定的顺序摆放。从南到北分为13排。大部分骨灰盒和棺材都是专门为死者第二次搬迁安葬而烧的。这个墓地很可能是一个氏族的墓地。同一个宗族的人死后,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第二次集体安葬。但这只是在红山寺发现的一座陪葬墓,因为这里的废墟损毁严重,无法辨认其本来面目。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之前会有类似M1的墓葬。
此外,红山寺瓮棺上的彩陶图案也是一大特色,成为仰韶文化葬俗中的一大亮点。M1出土的近50件瓮棺明器可以复原,其中40件为彩陶,这些彩陶的花纹基本一致。彩陶纹有男根纹、裸人纹、人形纹、人手纹等人物纹;有鹳、鸟、鱼、龟、鹿、蜥蜴、贝壳等动物;植物图案,如枝、叶、钩叶和植物根线;以及石斧、木凿、木梳等生产生活用具图案。通过这些图案,我们可以看透当时居民的想法和信仰。所以,它所表现的不仅仅是丧葬制度,它的物化内容,各种器物组成的葬具,葬具上富有思想文化内涵的图案,这本身就是早期礼制的重要线索。比如男根图的出现。红山寺M1瓮棺葬中有四具绘有或塑有男性生殖器图案的瓮棺。比如W39: 1在陶罐上画了一个人,现在只剩下下半身了。他的小腹用泥条塑造了一个男性生殖器,明显是刻意描绘的,中间还刻了一条长长的沟表示尿道口。再比如W10: 1缸,上面用棕色画了两个生殖器,生殖器的龟头被夸大了。而且画有或塑有男根的瓮棺,除了一个因缺少人骨无法辨认外,都是成年女性墓。他们的年龄在20到35岁之间。这绝不是偶然,而是人们祈求繁衍后代的具体表现。说明当时生殖崇拜的习俗普遍存在,制约和影响着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同时也可以看出古代人类对生殖现象的认识有了很大的进步,从早期的女性崇拜到男性崇拜。事实上,在除洪山寺以外的中原其他地区,陶祖或石祖也在这一时期不同程度地出现。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按照唯物主义的观点,历史的决定因素,归根到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的生产,即衣食住行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另一方面是人类的生产,也就是物种的繁衍。”因此,生殖崇拜所衍生的一系列行为意识,自然会上升到礼仪的高度,影响人们的行动。
另一个例子是红山寺遗址的金鸟陶罐。画面中间画了一只大鸟,背着巨大的太阳轮,两边各站着一只鸟,脖子张开,腿向后翘着。它似乎在试图阻止中间的大鸟前进。这张图的寓意留下了很大的讨论空间,但是金鸟输给日本,说明了人们对太阳的崇拜。在庙底沟的类型中,金鸟的图案和鸟的图案是主要的装饰图案之一。古人用形象的方式表达对周围世界和天体的认识。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仰韶文化瓮棺葬中的随葬器具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与它的埋葬环境、墓主人和彩绘或雕刻的图案一起,表达了当时人们对死亡、生育和自然的认识,是一定社会意识和社会制度的反映,形成了固定的习俗。
中原龙山文化时期的瓮棺葬,一般用于幼儿的安葬。瓮棺以深腹平底壶为主,也有少数瓮、壶、壶等。深腹平底罐多为灰陶带砂,颈扎,深腹外鼓,小平底,饰以绳纹、筐纹、方格纹。大多数罐头是互锁的,或者在罐头口用碗或盆盖住。如淅川下王岗龙山文化遗存发现52座墓葬,其中24座为瓮棺,均为陶罐,有的扣有壶、碗、碗、盖;少数人用骨灰盒作为埋葬工具,与壶或骨灰盒扣在一起[5]。但在中原龙山文化时期,瓮棺葬远不如仰韶文化时期流行,也不是孩子唯一的埋葬方式。与此同时,一些孩子像成年人一样使用土坟。龙山文化以后,中原地区很少发现瓮棺葬的例子。
一般来说,对瓮棺的理解可以概括为:
1.在中原地区,瓮棺葬一般适合幼儿;埋葬死去的孩子是一种常见的埋葬习俗。但在岩村,有成人瓮棺,都是二次葬。
2.儿童瓮棺的随葬用具一般是日用陶器,只有少数是特制的随葬用具。颜村式成人瓮棺是一种专门烧制的陶罐。瓮棺底部一般会钻一个小洞,作为逝者灵魂出入的地方。
3.无论是婴儿的瓮棺葬,还是成人的瓮棺葬,一般都是随葬品很少,少则几个,多则一个,或者没有随葬品。
4.瓮棺作为一种特殊的埋葬器具,从新石器时代早期一直使用到新石器时代晚期。它的出现与后期的石棺、木棺有着相同的信仰和观念,即灵魂不灭。
二、木棺的起源
根据《礼记》“阴棺”的记载,一般认为木棺出现于商代。新石器时代的考古表明,在仰韶文化时期,中原地区就出现了更早的木棺。一个典型的例子是金梦大嫂遗址仰韶墓地的单棺墓。这座木棺墓也是嫂嫂遗址仰韶墓地中最大的一座墓,位于墓地的西南边缘。墓坑长5.15米,宽4.05米,面积20.86平方米。有一个两层楼的平台,底部有泥土,里面建有一个单人棺材,里面埋着一个年轻人。死者手臂上还套着象牙箍[6]。巧合的是。早在半坡遗址发掘时,在M152长方形竖穴墓中就发现了清晰的木棺痕迹。死者是一个三四岁的女孩。棺材板由长短不一的木板拼接而成,榫接方式不明确。棺外有两层熟土台[7]。宝鸡北首岭仰韶文化墓地的部分死者有板灰、席子的印象,龙岗寺遗址的部分墓葬也有木板作为陪葬用具。此外,在袁俊神庙M458[8]的墓地里,还发现了一个用砾石制成的“石棺”,死者是一位老人。当时很少使用棺材作为埋葬工具。半坡遗址的女孩被埋在木棺中,随葬品多达6件,包括两个碗中的小米粒,一个蓝白色的玉坠,138骨珠和3个石球。妯娌遗址的大型墓葬不仅规模大,而且死者手臂上有象牙箍,暗示着享受木棺是非常优厚的待遇,是对死者的特殊待遇。木棺的出现是古代人类处理死者尸体的一大飞跃。虽然在当时并不常见,但对后世影响很大。在中国盛行了几千年的棺椁制度,可以追溯到此。
中原地区龙山文化墓葬发现较少,大部分仍埋在裴李岗文化以来的土坑中。除了孩子的骨灰盒和棺材,很少有使用埋葬器具的痕迹。然而在陶寺墓地,却发现了大量的木棺。“棺材的样式很多,好像还没有定型。出现了榫卯结构的长方形箱形木棺;从其他棺椁的构造来看,都是在墓坑内组装而成,类似于后来的木棺建造方法。如通报中所述,一些墓葬已被燃烧的泥土和陶器碎片砸成坚硬的表面,棺材周围已铺上炭渣,或为石炭纪堆积的起源。棺盖为麻织物,两侧垂至棺底,颇似商周时期的棺饰。棺材的底板上覆盖着亚麻织物,尸骨包裹着不同颜色的平纹织物,上面覆盖着多层亚麻织物。由此,不难看出商周的起源。至于棺前置饮的习俗,从此时起,经过商周两汉,延续了几千年。”[9]整个墓地分为大、中、小三种类型。大型墓葬用木棺,棺内撒有红色朱砂,随葬鼓、特钹、玉钹、石钹等大型礼器;有的中型墓用的是木棺,有的棺上撒有朱砂,但有的墓没有灰色的痕迹。大部分小型墓葬都没有木质葬具[10]。此外,陕西神木龙山文化墓葬中也发现了许多棺材,随葬品包括张羽、于越和玉璧。可见棺椁在早期是有一些仪式的内涵的,有区分贵贱和分级的意义。中原地区能拥有的大中型墓只有少数,普通小型墓基本没有。
所谓棺材,就是棺衣的大棺材。所以人常被称为棺材。棺材的出现也是为了更长时间的保护身体,不仅有棺材,棺材外面还有层层嵌套。棺材外面的大棺材叫棺材,嵌入棺材的小棺材叫棺材,贴身的棺材也叫棺材。《说文》:“郭,葬有木棺。”来自郭牧的郭宜生。”“毛,棺材也。从树林里,盛辉。”“韩,棺材也。从木,亲声。"段玉裁注:"木棺为木,四面棺,似与郭同城。哎,柜子也小,所以叫棺材。“目前,这种棺外有棺的棺形在中原史前文化中尚未发现。在山东大汶口文化中,棺木并存。如邹县叶店大汶口文化墓,M51不仅有木棺,棺外还有“井”字形,是中国古代内棺外棺制度的始祖[11]。
在偃师二里头遗址,考古发现是由夏朝的木棺制成的。如二里头二号中央大厅北面发现的一座大墓,是二里头遗址发现的20多座墓葬中最大的一座[12]。这座长方形竖孔土坑墓,东西长5.20-5.35米,南北宽4.25米,深6.10米。可惜由于前期被盗,墓中只剩下朱砂、漆皮、蚌类饰品、彩陶龙头和一个装在红漆木箱里的狗骨架。但种种迹象表明,漆棺是墓中作为陪葬用具使用的。在二里头发现的其他六座较大的墓葬中,有三座保存完好,它们都发现了漆棺的残余皮肤,底部有朱砂,朱砂下有垫子。其中一人还在墓坑中挖了一个棺室,棺室底部用朱砂覆盖[13]。不难看出,与其他中小型墓葬相比,这些墓葬有着严格的等级差别,墓主人属于奴隶主和贵族。尤其是位于二号中央大厅北面的墓葬,其位置和规模都是其他墓葬无法企及的。
棺材在商朝被广泛使用。礼记?《谭公商》载“殷人棺”,郑玄注:“殷人去梓木”指殷人用梓木做棺。在郑州商城发现的墓葬中,青铜墓中有不少棺椁的痕迹。如1955郑州白家庄发现的一组商墓中,有三座为青铜墓,均有棺痕,墓底用朱砂覆盖[14]。郑州龚铭路1956-1965时期发掘的四座青铜墓中,M146、M148、M2的底部都覆盖了一层带有棺痕的朱砂[15]。1982在郑州北二七路发现三座青铜墓,其中1号和2号为朱砂覆盖,有棺材板灰痕迹[16]。
在安阳殷墟,我们发现棺椁已经广泛应用于大、中、小型墓葬中。在著名武官村的墓中,墓中央有一口木棺。棺木为整木,四周及墓壁中间用夯土填充,形成两层平台。棺材里有棺材,棺材没了[17]。殷墟傅浩墓是一座大型皇家墓葬,是商王武丁妻子的好墓。墓中有木棺,棺中有棺。棺材表面有许多层黑红色的漆皮,漆皮上有一层厚厚的亚麻布,亚麻布外面有一层薄薄的丝绸。这座精美的墓葬,可以算是商王室棺椁墓的代表[18]。在殷墟西区、大寺孔村、小屯附近发现的大量小型墓葬中也使用木棺,但墓葬规模和随葬品与墓中大墓有较大差异。一些坟墓使用席子等织物作为埋葬工具。殷墟西区是家族墓地,木棺是两端大小相同的长方形盒子。棺椁一般涂红黄漆,少数棺椁涂色。除了一般的木棺葬,有些墓葬还在外面发现了一口棺材,棺材上往往盖着席子或彩绘窗帘等织布。从以上考古资料分析,商代晚期棺椁形制完整,在墓葬中广泛使用。
周朝不仅继承了商代的棺椁形制,而且以木棺为主要埋葬工具,并在商代的基础上更加完备,形成了一套严密的棺椁制度。据文献记载,周朝的棺椁制度等级森严。但关于具体制度,文献记载不一。如《礼记》?谭弓上记载“天子棺四重”,郑玄注:“诸侯三重,诸侯二重,大夫一重,士不重。”而《庄子?杂文?天子曰:“天子之棺重七倍,诸侯重五倍,大夫重三倍,士重三倍。“荀子?《礼记》说:“皇帝的棺材重十倍,诸侯重五倍,大夫重三倍,士更重。"
目前尚未发现西周墓。我们不知道周皇帝的陵墓是否使用四重棺材。但从发现的诸侯墓葬来看,基本符合郑玄注的棺椁制度。考古工作者在三门峡郭墓地发现了两座属于郭王的墓葬,M2001和M2009。其中M2001根据出土的青铜器铭文判断为国君吉果墓,M2009为郭忠墓。这两座墓都用的是单棺[19]。按照郑玄的注解,单棺不重,一棺重,二棺重,可以理解为王公“二棺一棺”,博士“一棺一棺”,学者“一棺一棺”。此外,郭墓地首次发掘的M1052号墓,根据其出土的“郭图阁太子”被称为太子墓,太子用单棺[20],大体符合“二太子”葬制。发掘出的M2011为九鼎墓,墓中埋藏的一把青铜斧刻有“太子斧”铭文,也是一座太子墓[21],使用单棺,与“王侯将相”的葬制不符。
从平顶山应国墓地的情况来看,应国墓地M1根据出土的五鼎六苇组合,是一座博士级墓,所用的随葬器具为单棺[22];M95是英国的另一座贵族墓,也是单棺[23]。英国墓地是一个具有氏族墓葬特征的墓地区域,随葬品多为单棺,表明这是英国贵族的墓地。虽然尚未发现王侯墓,但从大量贵族墓来看,符合西周的棺椁制度。
东周时期,丧葬礼制被打破,这在棺椁制度上有所体现。并非所有的棺椁都是按照《周礼》使用的。一般来说,大型墓葬,即两棺一棺的葬制出现在贵族墓葬中。中小型墓葬多为一棺一棺或无棺,多为中小型贵族或平民所用。只有少数中型墓采用两棺一棺。如1983年东周东墙外发掘东周中小型墓葬18座,其中1座为双棺,8座为单棺,7座为无棺单棺,另有一座为单棺的洞穴墓。其中一座墓葬,有双棺和单棺,是夫妻合葬墓,棺室内两棺并排。[24]1975年,东周北墙外清理出一座春秋晚期墓葬,为与沈伯家族或沈智伯家族有关的贵族墓。所用的葬具是两棺一棺[25]。淅川司夏发掘的楚贵族墓葬,包括M1、M2、M3等,均属于楚贵族墓葬,随葬器物均采用二棺一棺。当然,在大量发掘的东周墓葬中,有棺和无棺的小型墓葬仍占绝大多数。
此外,到了战国时期,出现了用土和砖代替木棺的新形式。在一些中小型墓葬中,有横洞型土洞室墓。这种土洞代替了木棺,或者用空心砖代替木棺来建造棺室。用土和砖代替木棺是一种简化,此后又产生了另一种简单的埋葬制度。
从棺椁的起源和发展可以看出,棺椁从一开始就具有区分贵族和等级的功能,从史前时期对死者的特殊礼遇到殷商时期在贵族阶层的广泛使用,最终在周朝宗法制度下形成了非常完整的棺椁制度。棺椁制度的起源和发展是我们了解先秦时期社会演变的一面镜子,它反映了中原古代礼仪制度从起源到成熟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