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读《岢岚县》?

克兰县发音为kálán Xián

克兰县隶属于山西省忻州市,位于晋西北黄土高原中部,管涔山西北麓。东至宁武,西至宝德、兴县,南至静乐、岚县,北至五寨、河曲。辖区土地面积1984平方公里,其中耕地78万亩,县政府驻兰邑镇。

相关历史:

民国元年(1912),废州改为一县,名为岢岚县,隶属山西省集宁路。民国二十六年(1937)九月,属山西省第二行政区政治局长公署。民国二十八年(1939)冬,“晋西事变”后,抗日民主政府在克兰成立,为晋西北行署第二派出机构。

民国二十九年(1940)六月,岢岚县成为日军战区。民国三十年(1941年),日军从克兰城撤退。民国三十二年(1943),岢岚县为晋绥边区第二机构。民国38年(1949),隶属五寨中心社。

扩展数据:

克兰属于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境内原生态无污染,空气清新,水清天蓝。主要有三大河流,岚漪河、朱家川河、芦子河。境内有林地154.10000亩,森林覆盖率14.73%。境内矿产资源相对匮乏,是全市少有的无煤县之一,但有品位较好的花岗岩、白云石、石灰石。

截止2021年底,岢岚县完善了二中、三中、春芽幼儿园等基础设施,实施了县医院住院楼和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完成了乡镇卫生院建立中医药博物馆任务,培育高新技术企业2家。

殷商(16世纪-11世纪)属冀州。东汉属西河郡,并州刺史部。建安末年,魏立新始置郡,克兰以“严光”为其疆域。隋朝初期,娄烦县恢复,克兰是其领土。

大业三年(607),建克兰镇。清代仍为府,辖岚县、兴县、直隶泰州。5438年6月+2000年10月土改后,隶属忻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