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公房租赁合同是怎样的?

1.北京的公房租赁合同是怎样的?1.本合同是双方的住宅租赁凭证。双方应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2.甲乙双方按市政府统一规定的租金标准收取租金。租金标准发生变化时,甲乙双方应按市政府当时规定的租金标准执行,并重新签订《北京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三。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的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居住和正常使用。如因甲方责任造成房屋倒塌或损坏,乙方遭受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四。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发现的房屋安全问题,并配合甲方对房屋进行检查维修、安全评估、安全鉴定、抗震鉴定和安全问题管理。如因乙方拒绝配合甲方的安全管理工作而造成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5.乙方应按月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除支付逾期租金外,还应支付逾期租金10%的违约金。拖欠租金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的,按合同第十三条处理。6.在租赁期间,乙方已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租赁,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7.租赁期内,乙方迁出或死亡,且迁出或死亡时与乙方在同一户籍居住两年以上且无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合同,且其他家庭成员无异议的,符合变更承租人条件的家庭成员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审核后办理更名手续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八。乙方应合理使用和爱护租赁房屋、室内装修和设备。因乙方责任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不得擅自占用楼梯间、门口、走廊、屋顶等公共部位。乙方应爱护电梯、* * *照明灯、电视* * * *天线等公共设施,注意防止损坏。公共部位损坏,责任人应当负责赔偿。甲方对该房屋及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拒绝检查或维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9.租赁期间,乙方应安全使用该房屋,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禁止下列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一)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的;(二)非法存放爆炸、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三)房屋建筑使用超过设计荷载的;(四)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五)占用、堵塞、关闭建筑物疏散通道、出口以及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六)损坏或者擅自拆除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防雷装置、电梯等设施设备;(七)其他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上述行为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十、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乙方承租该房屋时应采取安全管理措施。如乙方需临时迁出,乙方应及时迁出。房屋安全管理期间,乙方自行交房,并免交承租公房的租金。如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迁出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如擅自拆除或改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如因乙方擅自拆卸和改装造成任何问题或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XI。乙方承租甲方房屋时,甲方主体发生变化,变化后的甲方应与乙方签订新的合同..十二。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时,本合同自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自动终止。十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一)擅自将租赁房屋的使用权转租、出借、交换、出售或者变卖的;(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四)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五)累计拖欠租金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的;(六)房屋闲置超过六个月的;(七)全家迁出北京的;(八)其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14.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可对该房屋进行检查。本合同终止时,双方应办理以下手续:(1)根据租赁合同对房屋及设备进行验收;(二)结算房屋租金、采暖费及相关应缴费用;(3)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15.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有权诉诸人民法院解决。16.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十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变更事宜,甲方另有规定的,应在双方合同的补充栏中注明,由双方签字盖章,并注明日期。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