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陵是清帮重修的吗?

明朝灭亡后,昭陵两次被毁。1644年,明楼被战火焚毁;清康熙三十四年(1695)三月五日,天降倾盆大雨,灵恩殿和灵恩二殿遭雷击起火。陵墓士兵竭尽全力只保存了两个灵恩殿,灵恩殿被完全烧毁。随着时间的推移,到了乾隆年间,两座寺庙和林根门相继遭到破坏。乾隆五十至五十二年(1785-1787),清政府为缓和民族矛盾,对十三陵进行了修缮。昭陵也在修缮中。从遗址分析,当时只修了三个工程:明楼、灵恩门、灵恩殿。这次改建使墓地体系更加完整了一点,但改变了原有建筑的规定。

清朝乾隆年间,四陵进行了两次修缮,陵园建筑规定发生了新的变化。乾隆十年(1745)九月,刑部左侍郎钱奉命祭思陵。当他发现四陵年久失修,寺庙风雨损毁严重时,便召来修缮,提出按照先人圣旨处理。乾隆皇帝应他的要求,下令诏修思陵。直隶总督那苏图奉命监督这项工程。昌平府周知胡大华,估计修了三堂,建了六堂。此外,城门、城门、碑亭、路镛路等工程所需材料、琉璃瓦等白银13900余两。后由保定府同治永寿实地复核,认为“享堂三室虽已坍塌多时,但旧植木砖尚可足用,似宜修补修补,其余墙壁宜酌情粘贴。其六殿久废,地基窄狭,不必重修以省钱。”乾隆十一年十一月,那苏图征得乾隆皇帝同意后,只对四灵殿和墙壁进行了修缮,辅殿没有修缮就废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