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证券法宣传系列之四:中国证券法的历史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作为资本市场的基本法,反映了中国资本市场的演变,也为资本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中国第一部证券法颁布于1998年2月29日,至今已有二十余年。经历了怎样的历史演变才形成了现在的规则?让我们互相了解一下。

证券法的历次修订

如图1所示,我国第一部证券法颁布于1998年2月29日,此后经过5次修改和变更,演变为现行的证券法规则,即2019年2月28日颁布的证券法。其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于2004年8月、2013年6月、2014年8月三次修改证券法;证券法在5438年6月+2005年10月和5438年6月+2009年2月进行了两次修改。

法律的修改一般是指立法机关对法律的某些条款进行小范围的修改。《证券法》的三次修改,都是对原《证券法》个别条文的修改,没有对原《证券法》条文数量的增减;法律的修改是指立法机关对法律进行全面系统的修改。《证券法》经过两次修改,不仅对原《证券法》的内容进行了大幅修改,条文数量也从最初的214条增加到240条,后减少到目前的226条。下面重点介绍中国第一部证券法和两次证券法修订的基本情况。

第一部证券法的诞生

中国第一部证券法于1998年2月29日颁布,并于1999年7月29日生效。每一部法律都是特定时代的产物,也是调整相应主体、分配相关利益的重要制度规则,证券法也不例外。在第一部《证券法》颁布之前,中国资本市场已经开始发展,并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中发挥了越来越明显的作用。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改变资本市场法制建设严重滞后的局面,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开、公正、公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证券法》的立法工作由此开始,历经数年,终于付诸实施。

本《证券法》第***章12条和第214条将证券的范围界定为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它规定了证券发行、证券交易、上市公司收购等资本市场的基本法律制度。虽然它的很多规则现在看来已经不合时宜,但作为中国第一部证券法,它为中国资本市场法律制度初步框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意义重大。

证券法的首次修订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资本市场的变化,原有证券法的许多制度规则在实践中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原《证券法》进行了修订,并于2005年10月27日颁布了修订后的《证券法》,于2006年10月27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证券法***12,共240条,内容变化较大。比如扩大了《证券法》的适用范围,将国债和证券投资基金的上市交易纳入《证券法》的适用范围。对于证券衍生产品的发行和交易的管理办法,授权国务院遵循《证券法》的原则;增加了证券发行保荐制度;改善了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债券的条件;完善证券监督管理体系,加强资本市场监管。首次修订的《证券法》为中国资本市场未来十年的发展提供了法律制度基础,许多规则沿用至今,影响深远。

新证券法时代

2019,19年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证券法》,该法将于2020年3月28日起施行。修订后的证券法被称为“新证券法”。新证券法的修改已经进行了好几年了,从2015年4月开始,* * *经历了四次审议,历时四年半。

新证券法明确全面实施证券发行注册制;扩大《证券法》的适用范围,明确规定存托凭证为合法证券,授权国务院根据《证券法》的原则规定资产支持证券和资产管理产品的发行和交易管理办法;增加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专章;提高证券违法成本,大幅提高内幕交易、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最高罚款。此外,还规定完善证券交易制度,落实中介机构责任。

自此,可以说中国资本市场进入了新证券法时代。资本市场的有序发展离不开配套的法律制度。作为资本市场的基本法律制度,新证券法将对平衡各方利益、降低交易成本、刺激资本市场发展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