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旅游政策法规教学的思考
本文对旅游政策法规教学进行了思考。通过在角色扮演情境教学中应用正在处理的纠纷案件,让学生实时参与办案进度,激发学生自主学习法律解决现实问题的兴趣,从而构建独特的教学模式,达到最佳教学效果。
关键词:旅游政策法规教学纠纷案例角色扮演情境教学
旅游政策法规是旅游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尤其是投诉旅行社纠纷的问题,涉及面广且复杂,往往涉及包团社、地接社、酒店、运输企业、景区、导游服务、餐饮服务等。,而且涉及到很多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然而,大多数职业学校的学生文化基础薄弱,普遍认为法律法规和政策枯燥无味。
而且学生理解教学内容并不难,难的是在面对具体问题时,应用所学知识给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因此,央视法制报道的演绎手法让笔者思考,是否可以将教材中按章节编排的一些大块的法律法规和纠纷案例重新整理整合,根据纠纷案例适用的法律法规,分成若干个学习任务模块。通过情景教学法,让学生从双方当事人和法官的角度学习法律、分析案例、运用案例、判断案例,提高学生学习相关法律的兴趣。这是完全可行的。
既能引起学生的兴趣,又能唤起扮演行政执法人员或法官的学生树立用法律为纠纷双方解决问题的责任感。
具体来说,从正在处理的纠纷案件入手,旅游政策法规的教学有以下七个课程环节:
首先,教师提交案例模块
这一次,笔者打破了以往将已经审结的案件提交给学生的惯例,提交了笔者正在代理的一个社团,一个团体代理的纠纷案件给学生,大大增加了学生的兴趣。简要情况如下:
8月31,2065438,A组收到某市旅游局发来的旅游投诉电话记录[2012]XXX号传真,反映龚先生等三位客人的三项投诉:
一、投诉A组不亲自履行合同,未经许可?卖团?交给第三方(地接社B)执行。
龚先生等3人认为甲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旅行社条例》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涉嫌合同欺诈,要求双倍返还团费1200元。
二是投诉机构B在安排游览线路时歧视他们,未能将他们三人与其他客人一视同仁。
龚先生等三人认为乙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涉嫌歧视消费者。他们要求乙社赔礼道歉,赔偿三人精神抚慰金,甲社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乙社安排的酒店早餐标准投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星级酒店标准,违反了与甲社签订的旅游合同中关于餐饮的约定,要求甲社或乙社双倍赔偿餐费。
根据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游投诉暂行规定》,某市旅游局旅游质监所要求被投诉人组织组团社A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第二,学生自主选择角色扮演,接受任务。
笔者告诉学生,经过与三位消费者代表龚先生三天的讨论,A团代理失败,现投诉案件书面委托笔者。
目前还剩27天。作者决定把全班分成三组。每组同学在认真阅读了旅游局转来的龚老师等三人的投诉后,根据利益选择代表旅行社A、投诉人、旅游局旅游质监所三个角色,接受任务,提出自己诉求的法律依据(旅行社A、投诉人)或自己裁决的法律依据(旅游局旅游质监所)。
第三,教师先引导,学生带着任务自主学习。
学生法律基础薄弱,不知道如何下手。
笔者首先给予指导,指出投诉主要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邀请学生带着任务自主学习。
使学生头脑中有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概念。
这群扮演旅游局旅游质监所角色的学生,也需要学习《旅游投诉暂行规定》。
第四,当事人权利保护的法律依据
这门课一周四节课,但作者一周只能用两节课,四周只有八节课。
三组学生兴趣盎然,试图在上述法律法规中寻找支持其诉求的条款,并提取部分条款作为维权依据。
笔者初步达到了使用这种教学模式的目的,即让大部分学生发自内心地学习法律以维护自身利益,头脑中先有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概念。
笔者每周联系申诉方代表龚老师,实时告诉同学们前期讨论的进展,矛盾的焦点,以及对双方在课堂上使用的法律依据的理解。
然后笔者先听三个模拟组的基本观点,并对三个起诉状的法律适用进行分析,引导学生逐一透过现象看本质,即民事纠纷无非是违约纠纷和侵权纠纷。
在签订旅游合同的情况下,如果出现两种纠纷,尊重和遵守合同是双方维权的重要法律手段和依据。
基于此,学生们的思路开始清晰,初步分析了龚老师等人提出的三个投诉,哪些是违约,哪些是侵权。
趁热打铁,笔者告诉同学们,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在民事纠纷中,当事人只能在违约和侵权之间进行选择。请大家仔细看一下龚老师等人的三份诉状,看是否存在既违约又侵权的诉求。如果有,请扮演三方的同学指出,法律只能满足他们投诉对方一方违约侵权的诉求。
经过引导,玩龚老师的同学认为起诉A组侵权划算,玩A组的同学认为部分违约维权划算。扮演旅游局旅游质监所的同学也在思考如何选择适用法律进行公正处理,因为旅游行政机关可以有三种处理选择,即引导争议双方签订和解协议;b .双方旅游行政管理机关应当签订调解协议,对争议进行调解;行政裁决。
这些知识点学生很难一下子在大量的法律条文中学会。经过指导,学生豁然开朗,眼界开阔,解题思路清晰。
通过运用法律的游戏,学生逐渐有了学以致用的自豪感和学习的成就感。
平时见面,喜欢问作者:?事情进展如何,对方反应如何,我们的想法和适用的法律条文是否正确?学生们活跃的求知欲为下节课奠定了学习氛围。
五、案例分析与判断
经过三周对事情动态发展的实时跟踪,角色扮演学员在笔者的指导下,以当事人的心态学习法律、分析案例、运用法律,希望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扮演旅游局旅游质监所的学生。你以准法官的身份决定案件。作者提醒你:法律是人类自己创造的规则,对于不同的人,它的解释和适用是不同的。正义需要体现在程序上?。
先让另外两组学生充分陈述理由,再做初步行政裁决。
所以扮演旅游局旅游质监所角色的同学认为,一个客人投诉某公司侵权,适用法律不当,事实不是客人单方面描述的。经审查合同及旅游对旅游行程的安排,认为是客人先违约,导致某公司未能满足其过分要求。
客人抓到了B社导游的不当言辞,引发争吵,导致客人投诉解决怨气。
最初,人们认为争议双方最好和解。毕竟旅行社A是组团社,和客人签了合同。虽然没有违约,也没有实质性的侵权,但是B社的导游服务态度和言辞不当,让客人觉得不被尊重,导致客人投诉。
学生们认定旅行社A社承担连带责任,应先向客人道歉,并要求B社对导游进行处罚(旅行社停其导游一个月),同时也通过A社向客人道歉。
最后的事实:在笔者和旅游质监所对客人的法律情况进行了半个多月的讲座后,客人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同意与旅行社a签订和解协议。
一个月后,课堂模拟与实际结果基本一致,学生们非常开心,有一种学以致用的自豪感。
第六,对学生的评价标准
使用一种教学模式的效果主要取决于学习者是否能够理解和领悟基本原理,是否具备运用原理处理基本简单问题的能力,即岗位技能。
文科的法律服务岗位能力和理工科的动手岗位操作能力的评价模式完全不同。
因为旅游专业法律服务岗位能力的评价主要看学生是否掌握了旅游法律法规的基本常识,是否能够运用一些常见的法律法规常识解决一些基本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基本程序,是否知道相应的具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
旅游行业属于服务业,旅游专业属于文科。如果学生能做到以上处理问题的基本能力,已经是难能可贵的了。毕竟他们不是法科学生。
笔者认为,让学习者容易接受,让他们从学习中感受到乐趣的教学模式,才是教师毕生努力的方向。
七、* * * *有反思
作者引导学生对这种角色扮演的真人教学模式给大家带来了什么理解和反思。
有同学提出,本次投诉中,客人要求过高,小题大做,维权过度。
我很高兴学生们能说?过度维权?这个词。
作者接着进一步问:为什么近年来,在旅游市场上,尤其是每年的旅游?黄金周?在全国一些热点旅游城市和景区,出现一些问题时,有些客人有时会无理过度维权?原因很复杂。首先,过度维权源于维权成本高。
主要表现在:维权所需的检测成本和诉讼费高;维权程序复杂,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维权机构之间缺乏协调和联动,导致效力低下;法律规定不完备导致维权机会成本和风险高。?也有同学认为客人选择向旅游质监所投诉的方向是对的,但是他们的要求真的太高了。不排除客人确实缺乏法律知识或者个人道德修养。狮子张开他的嘴?还是为了获得尊重而要求旅行社对导游不礼貌的话道歉?
当然,大部分同学也注意到了,一般情况下,随着社会和媒体对法律的宣传,嘉宾的法律意识也逐渐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维权意识得到了提高。
但维权过度的现象也频频出现,这是一个值得全社会思考的问题。
笔者通过将正在处理的纠纷案件运用到角色扮演情境教学中,让学生实时参与办案,具有临场感和真实感,激发学生自主学习法律解决现实问题的兴趣。
作者进一步引导学生思考这个案例的启示,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即对一件事要有自己的看法,不盲从,不从众,会分辨真伪,从而开阔学生的视野,鼓励学生学会举一反三,透过现象看本质,思考案例对自己的理解和触动。这是教师实施任何教学模式和手段的根本目的。
参考
[1]朱。通过法律[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
[2]匡凌俊。消费者权益保护过度现象的法律思考[J].中山大学学报,2006(11)
高职院校旅游政策法规教学2
《旅游政策与法规》是旅游专业的核心课程,也是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必修科目之一。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旅游法律法规知识,培养其法律思维,从而具备理解、判断和实际解决旅游法律问题的能力,依法做好旅游管理和服务工作。
本课程教学内容复杂抽象,包括合同法律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旅行社管理法律制度、导游管理法律制度、旅游饭店管理法律制度等。
对于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这些抽象的法律规范往往枯燥乏味,难以理解。如果在教学中单纯强调以理论为中心的法律知识点,很容易造成。老师满灌,学生满亏?很难收到理想的教学效果。
因此,为了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必要对这门课程的教学进行探讨,具体如下。
1课程
课程设置时间1.1
大多数高职院校将旅游政策法规课程安排在第二学期开设。
之所以及时做出这样的安排,主要是因为有利于学生参与考证。
因为导游资格证考试时间是每年11月,所以在考证之前系统的讲一下这门课程,无疑有利于提高考证的通过率。
反之,如果课程安排在第三学期,那么考证前只有两个月的时间,课程教学安排会很紧张。
如果该课程推迟开设,就意味着学生将失去一次在校期间进行研究的机会。
这一点,大部分高校的课程都会考虑到。
1.2在课程设置顺序上,
《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具有综合性和应用性,教学内容涉及法学、旅游管理等学科。
鉴于此,在开设本课程之前,学生需要对法律基础理论和旅游专业知识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考虑到专业的原因,大部分高职院校在开设这门课程之前都会开设一些旅游方面的课程,比如旅游概论,旅行社管理等等。
但教学中的困境是,学生连一些基本的法律术语都不知道,只是死记硬背抽象的法律规范。
在此期间,如果没有相关课程的过渡,如果让学生直接学习本课程,学生一般会感到抽象和枯燥,导致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
高职院校非法学专业虽然第一学期会学习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但课程主要以思想道德修养为主,法律基础知识的教学课时非常有限。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笔者建议在课程设置中,经济法应安排在本课程之前。
通过经济法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对民法、合同法等基本法律制度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掌握,为下一步学习本课程打下基础。
2教材的选择
2.1突出了培养目标
笔者认为,在课程教材的选择上,首先要突出培养目标。
高职专业培养目标特殊,主要培养应用型、实用型人才。
目前高职院校提倡?双证?新的教学模式意味着学生不仅要取得学历证书,还要取得国家劳动人事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
所以建议这门课的教材以导游资格考试为主。
2.2应注意教材的新颖性
旅游政策法规具有时代特征。随着中国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中国旅游法律法规的步伐将进一步加快。
以旅行社行业立法为例,从1985国务院颁布我国第一部旅行社管理行政法规,到1996,再到2009年。
再比如2月1,201生效的《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
未来会有相当多的新法颁布或者旧法修改,这是历史的必然。
笔者认为旅游政策法规的教学内容要体现旅游行业的最新立法,教师要运用自己的专业判断,尽可能为学生选择最新的教材。
然而,教材往往是滞后的。作为教师,要及时了解所教课程的最新知识和发展趋势,努力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让学生接触到现有的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而不是被废除的旧法律。
3教学方法和手段
每种教学方法都有其优缺点,教师可以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和要达到的教学目标进行选择。
毫无疑问,恰当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将有助于学生学习和掌握这门课程。
笔者认为,适合《旅游政策法规》课程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
3.1案例教学结合小组讨论
理论知识只有运用到实践中,才能变成学生的能力。在该课程的教学过程中,案例教学与小组讨论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在实践中较为成功。
案例教学起源于美国,是指在教师的精心设计和指导下,将学生带入虚拟的案例中,扮演法律职业的角色,引导学生自主探究学习的一种教学方法。
为了使案例教学在这门课程中真正发挥作用,案例的选择非常重要。
第一,尽可能选择典型的、模拟的案例。
对于学生来说,每一个案例都相当于场景再现,也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次很好的锻炼。
其次,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或自己分成若干小组,每组6-7人,男女生配对。
分组讨论案例,获得小组讨论意见。
第三,在课堂上交换小组讨论意见,小组代表将陈述每个小组形成的最终观点。
最后,小组讨论和小组间交换意见后,教师要及时总结。
摘要除了给出案件的答案外,还应指出案件涉及的关键法律问题以及案件分析的难点和思路。
通过案例教学和小组讨论,不仅可以将抽象的法律条文和原则具体化,还可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2课堂教学与课后辅导相结合
老师在课堂上教授知识的时间是有限的,而课后辅导是课堂教学时间的延伸。
课后辅导是教学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首先,学生不可能理解每节课老师讲的所有知识。
在旅游政策法规的教学过程中,经常有学生反映在课堂上看懂了,但课后做相关练习时会出现很多问题。
这时候老师要及时给予指导,让学生进一步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点。
如果说课堂教学是吸引玉石,那么课后辅导就是精雕细刻。
其次,课后辅导的形式可以多样化。
教师在教学之外,也结合教学开展一些科研工作,可以在课后吸收一些愿意参与科研的学生,让他们参与科研工作。
通过参与科研,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拓展课程的教学内容。
再次,可以在课后聘请专家学者和企业管理者介绍学科的相关进展。
教师还可以引导学生自主地在网上学习和查阅资料来解决问题,培养学生在网上学习和查阅资料的能力。
3.3多媒体教学方法
就教学方法而言,应尽可能使用多媒体进行讲解。
传统的教学方式是老师在讲台上的黑板上讲。与传统教学相比,多媒体教学有许多优点。
首先,多媒体教学内容丰富多彩,包括文字、图形、动画、视频、音频等信息,能够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从而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
其次,通过多媒体教学,可以在有限的时间内向学生传递大量的信息,增加教学的内容,从而提高教学效率。
此外,多媒体的艺术性有助于增加课程知识的亲和力,从而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
当然,这需要学校管理部门为改善教师的教学环境提供必要的硬件支持。
4种考试方法
4.1考题
期末考试采取闭卷答题的形式。
由于《旅游政策与法规》这门课程是导游资格考试的必修科目之一,如果这门课程在导游资格考试中不及格,就意味着你将无法取得导游资格证,无法从事导游工作。
因此,为了提高本专业课程在资格考试中的通过率,笔者认为本课程的考试题型可以参考导游资格考试的真题,采取真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三种形式(单项选择题40题,占20%,单项选择题80题,占40%,多项选择题40题)。
教师要注重平时的积累,建立相关的章节试题,加强平时的基础训练。
在考试内容上,也要重点学习职业资格考试的重点章节,如旅行社管理法律法规、导游法律法规、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等。
4.2考试成绩
关于《旅游政策法规》课程的成绩,笔者采用的是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的方法。
平时成绩主要根据课堂出勤率、课堂提问和参与案例教学情况来打分;可以增加期中考试,根据期中考试卷子的结果给出期中成绩。期中考试的题型仍然参考导游资格证考试真题的题型和比例;期末成绩根据期末考试给出。
三者总评价分数的分值可以由任课教师给出。
作者通常规定平时成绩占30%,期中考试成绩占30%,期末成绩占40%。
5结束语
综上所述,旅游政策法规作为高职院校旅游专业的必修课和导游资格考试的必修课,在课程设置和教材选用上应突出职业培养目标。
为了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可以突破传统的教学方法,采用案例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
高素质的应用型、外向型人才是高职院校明确的培养目标。因此,在旅游政策法规等相关课程的教学改革中,应不断改革传统的教育教学观念,开发新的教学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