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公安局的历史沿革
165438+10月,中央派出的延安干部大队到达哈尔滨后,哈尔滨任命王文珂为公安局副局长,马良为秘书长,白广为司法局长。之后,20多名干部被派到哈尔滨市公安局,组建了两支武警队伍:一支是100多人的特警队(因成分复杂于同年10月30日撤离哈尔滨时解散),另一支是100多人的治安大队(撤离哈尔滨时编入主力)。
根据雅尔塔协定,6月5438+0945,165438+10月17,苏联驻哈萨克斯坦红军指挥部通知中国军政机构撤出哈尔滨。在这种形势下,中共哈尔滨市委决定,周伟斌等人退出市公安局。65438年6月+65438年2月+同年2月周宣布辞职后,无党派人士全光江(曾任伪肇东县同乡会主席)被任命为公安局长。马良仍留在公安局担任督察长,并继续从事地下工作。
1946年4月28日,东北民主联军第二次解放哈尔滨,5月3日,哈尔滨市政府成立。5月30日,哈尔滨市公安局在国民党哈尔滨警察局的基础上成立,周伟斌任局长,陈波任副局长。下设监察部、秘书室、警察厅(设有交通股)、公安厅、司法厅、外事厅、侦缉大队、消防警察总队和警察训练所。
辖东付家、西付家、道里、信阳、古巷、南岗、马家、太平、香坊、松浦等10个公安分局(后更名为公安分局),辖89个派出所。每个分局都有秘书、警察、外勤、公安、司法、行政、总务和外事股、交通站和警察班。为了彻底改造旧的警察机构,建立新的人民公安机关,同年6月21日对部分机构进行了调整。
警察科改为总务科,治安科改为行政科,侦缉大队改为侦缉队(隶属司法科),消防大队改为消防队,警察培训学院改为公安干部培训学院(同年9月改为公安干部学校)。此后设立研究室、公安日报编辑部、供应部、司法大队(隶属司法科)、治安大队(1947撤销)。
8月,监察室撤销,研究室、总务科并入秘书室,恢复治安科,取消外事科,外国人管理划归市政府外事科统一管理。6月165438+10月18哈尔滨市公安局变更为哈尔滨特勤公安局,仍由东北管委会直接领导。主任周伟斌,副主任陈波。
1947 65438+10月4日,哈尔滨特别市公安局更名为哈尔滨特别市公安局,7月3日,哈尔滨特别市公安局更名为哈尔滨特别市公安局,局长陈龙,副局长黄华清、黄庚福。设立秘书室、公安处、司法处、公安干部学校、收容教养所、消防队、执法大队等。,然后添加社会调查部门。市政府外事部门撤销后,于6月成立外国人处5438+01。
1948年5月,总局增设干部科,恢复总务科。7月,增加了北付嘉分公司。8月,撤销执法大队,成立治安总队。165438+10月2日,任命艾达·王为总导演,任命黄庚福为副总导演。14年6月,哈尔滨特勤公安局更名为哈尔滨特勤公安局。6月5438+05,市局直属部门升格为处级建制。有秘书处、公安厅、行政部、公安干部学校、消防队、治安总队、无家可归者教养院等。
1949年3月5日,根据东北管委会关于撤销特别市“特别”称号的决定,哈尔滨特别市公安局改为哈尔滨市公安局。同年4月21,更名为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公安局。5月中旬,哈尔滨由东北管委会直辖市改为松江省辖市。6月,王化成成为导演。全市有2428名警察。
扩展数据
公安局的工作职责
公安局承担公安机关的职责:预防、制止和查处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和打击恐怖活动;维护公共秩序,制止危害公共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和危险品;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旅行。
维护边境地区的公共秩序;守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项目的治安工作,指导治安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防范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百度百科-哈尔滨市公安局